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制度( 三 )


(五)生产经营单位自身因外部因素难以消除的;
(六)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认定;
(7)水泥厂煤磨的布袋除尘器(或煤粉仓)未设置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或气体灭火装置;?
(8)水泥厂储桶人工清理作业外包给不具备作业工程专业承包高空资质且作业前未进行风险分析的承包商;
(9)在桶库、磨机、破碎机、篦冷机和各种焙烧窑等有限空空间内作业时,未采取有效的防止电气设备意外启动和热空气涌入的隔离防护措施;
(10)未标识受限空作业场所,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未执行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受限空房间作业 。
(11)粉尘爆炸危险区域20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和设施 。
7事故隐患管理程序和要求
事故处理流程包括:隐患信息通报、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隐患处理实施、处理情况反馈、验收等环节 。
隐患排查停止后,将隐患的名称、存在状态、不符合状态、隐患等级、处理期限和处理 要求通知员工 。隐患排查组织部门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对隐患整改的单位、 建议、完成期限等提出要求 。存在隐患的单位在实施隐患治理前,应分析隐患产生的原因,制定可靠的治理措施 。隐患整改通知书的签发部门应组织对隐患整改的后果进行验收 。
7.1事故隐患调查报告和隐患建档监控
公司每月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按规定时间和情况报送安全监管部及相关部门 。
(1)隐患排查应认真填写复查记录 。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向上级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
(2)各级指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处置 。
(3)公司级综合评审、专业评审、季节性评审、管理评审应将公司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告知被检查部门,被检查单位应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进行签字确认 。
(4)公司级(包括各专业部门)和车间应建立隐患整改台帐,有效监控事故隐患,落实责任人 。台帐包括隐患名称、审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计划完成日期、实际完成日期、整改负责人、整改确认人、确认日期、备注等项目,备注中注明发明隐患的个人或组织 。
(5)各级单位应定期对安全审查和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上级指导和相关部门报告 。
(1)班组每周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上报车间进行指导 。
②各部门、车间每月、每年对本专业部门、车间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次月或次年月初单独汇总,向厂指导、环安部及相关职能部门提交书面统计分析表 。分析表由部门和车间重要负责人签字 。
③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按上述规定上报外,还应及时上报公司指导、安全指导小组及相关部门,由安全指导小组汇总归档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应包括:
A.隐患的现状和原因;
B.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的难易程度分析;
C.隐患处理方案 。
④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每年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表报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 。
⑤对重大事故隐患,除按上述规定报送外,还应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
(6)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应包含事故隐患的发明日期、基本情况、类型和等级、治理情况等内容,并妥善保管 。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至少保存1年,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至少保存3年 。
7.2一般隐患管理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按照隐患治理分类,各级责任人(公司、车间、部门、班组等 。)或相关人员负责组织整改,整改情况要有专人确认 。
7.3重大隐患管理
被判定或评估为重大事故隐患的,及时组织评估,编写事故隐患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包括事故隐患的类别、影响范围和风险等级,以及对事故隐患的监测 、处理 和处理期限的建议 。
根据评估报告,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重要内容:
(1)治理的目的和义务;
(2)采用的 和手段;
(3)资金和物资的落实情况;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期限和要求;
(6)整改期间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措施 。
7.4隐患治理和验收
隐患治理完成后,根据隐患等级组织相关人员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实现闭环管理 。重大隐患治理工作停止后,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评审和评估 。
(1)对于评审中发现的所有问题,志愿单位应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逐项分析讨论,及时拿出落实措施,落实整改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