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制度( 五 )


12持续改进
12.1审查
为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公司每年进行一次评审,并保存评审记录 。
12.2更新
根据以下情况对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的影响,及时更新隐患规模、等级、类别、隐患信息等内容,包括:
(1)法律、法规和标准发生变化或更新;
(2) 规范性文件提出新的要求;
(3)组织结构和安全管理机制的变化;
(4)生产工艺的变化,设备设施的增减,应用原辅材料的变化等 。;
(5)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
(6)事故、紧急情况或应急预案演练结果的反馈需求;
(7)其他应当审查的情形 。
13.3沟通
建立不同职能和层级之间的内部沟通和与相关方的外部沟通机制,及时有效地传递隐患信息,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后果和效果 。
自动识别内部各级人员在隐患排查治理中的相关培训需求,纳入培训规划,组织相关培训 。不断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才能,使其熟悉和掌握隐患排查的 ,消除各类隐患,有效掌握岗位风险,减少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生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