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为什么会恐婚恐育 为什么有人恐婚恐育( 二 )




再有,女性本该拥有的自主生育权却没有得到足够尊重 。


生育,是女性被自然赋予的权利,与婚姻的状态、法律的约束没有必然联系 。


这种显而易见的道理,却在中国漫长的社会进程中不被接纳,在古代,对于女性有三从四德的封建礼教束缚,即便进入近现代社会,女性在婚育问题上依然被设置了重重道德和法律障碍,导致女性在生育问题上长期处于弱势地位 。


“必须先结婚,才能生育”——这本身就是一种对女性生育权利的窄化 。由这一观念借助社会道德体系和制度体系共同作用,逐渐形成了对非婚生子女的人格歧视、户籍歧视、社会保障歧视 。


一个最典型的现象,就是屡被打击,却又难以禁绝的拐卖妇女案件 。这些案件表面上看是对女性生育权的压榨,将女性视为纯粹的生育工具,而其底层逻辑中,是社会对于女性生育权缺乏应有的公正对待 。


一个不能回避也不可否认的现实是,在以男性主导的社会中,对于女性的生育权有着过多的干预和束缚 。


在这个问题上,从法治层面到道德观念层面,妇女真正获得尊重路途遥遥 。


区域经济不平衡带来的剩男剩女现象,是一种特别值得研究的社会现象 。在城市中,剩女普遍多过剩男,而在农村,剩男多过剩女 。


“剩”这个字不是特别好听,但很形象地说明了当前社会人口的婚恋状态 。


在中国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在留下务农的男性劳动力人口中,有不少人在个人素质、知识水平和经济能力上无法满足当代农村女性的婚恋诉求,成为婚姻困难户 。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近些年来,农村彩礼水涨船高,少则十几万元,多则30万元 。包括彩礼在内的高额婚姻成本,使得一些农村家庭“望婚兴叹” 。


在城市,女性的意识觉醒和知识技能提升,让这一群体对于婚配对象的要求趋高,再加上“房子车子票子”方面的现实需求,找到一个满意的婚配对象,也成了一件难事 。


另一个现实是,中国东部的贫困农村,通过买卖(拐卖)妇女实现婚姻的情况明显高于中国西部的贫困农村,这从某种程度上说明了,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极不平衡,也催生了畸形的婚配现象 。


除了人口流动率高企、婚育观的改变、生育权的束缚、区域经济不平衡等因素,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是年轻人恐婚恐育的重要因素:赡养老人的压力 。


赡养老人天经地义,但同时,对于少子女多老人的家庭而言压力巨大,赡养老人自然也是与婚育相辅相成的,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角度 。


当中国的四二一家庭结构渐渐成为社会主流时,现实的情况是,六个成年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抚养一个未成年人 。


可以想见,十几年乃至几十年后,这种情况发展到极端,会演变成一个中青年家庭赡养12位老年人,其中包括4位低龄老年人和8位中高龄老年人 。


“1-2-4-8”的家庭养老结构并不是一个玩笑,它正在非常现实地出现在中国社会的家庭模式中 。


如果不对中国养老产业进行有针对性地扶持与推动,不对养老福利体系进行全面布局,现在未婚或已婚未育的年轻人将会产生更加严重的恐生情绪和巨大的生活负担 。


解决焦虑要多方发力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恐婚恐育现象是由多重社会原因造成的,要想破解,也必须多管齐下 。


在生育子女后,家庭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对初生儿及产妇的养护,月子中心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产业趋势,能提供普通人家难以满足的服务,但目前这一领域在中国仍有待进一步开发与推广 。


数据显示,中国3岁以下婴幼儿接近5000万,而针对这一低龄人口的托育机构稀缺,入托率约为4.1%,对比发达国家35%的平均入托率,中国亟待推动托儿服务机构的整体数量 。


在提升托育服务数量的同时,中国也应在适当的条件下通过政策干预和社会力量扶持,尽量降低中国家庭的托育成本 。


只有让托育成本显著降低,才能更有效地打消婚育适龄人群的婚育焦虑 。


对于如何刺激生育率的回升,国家已经进行了多方面的有益尝试,包括生育补贴、购房补贴、双减政策等,但考虑到生育率长期低迷,针对养育、赡养家庭的补贴力度有待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