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故事】古代五大流放之地,你知道几个?

【历史故事】古代五大流放之地,你知道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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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犯排队戴枷流放
流放 , 也称发配或流配 , 是古代五种主刑之一 。 在“笞、杖、徒、流、死”五种刑罚中 , 流放仅次于死刑 , 可以说是一种很重的刑罚 。
《水浒传》中的林冲、武松、宋江 , 都曾受过流放发配之苦 。 戏剧《苏三起解》中 , 讲得也是苏三被流放的故事 。
流放为什么是重刑?
首先来看下前面几种刑法:
鞭笞chi , 顾名思义 , 就是让犯人脱掉衣物 , 用鞭子抽打 , 这种刑罚主要是以羞辱、震慑为主 。 汉景帝以后 , 笞刑的部位及数量有了严格的规定 , 头、腰、胸、腹等重要部位不得用刑 , 数量不得高于100 , 所以鞭笞有一定杀伤力 , 但并不致命 。
直至当今 , 世界上还有16个国家保留有类似鞭笞的刑罚 , 主要在南亚和非洲 , 例如阿富汗、伊朗、文莱、马来西亚、坦桑尼亚、博茨瓦纳、尼日利亚、新加坡等 。
杖刑 , 通俗地讲就是打屁股 , 是指用大竹板拷打犯人的一种刑罚 , 杖作为刑种始自东汉 , 相沿直至清末 。 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 , 必须“去衣受杖” , 除造成皮肉之苦外 , 并达到凌辱之效 。
清代杖刑用的制式竹板 , 长1.8米 , 大的一头6.6厘米,小的一头5厘米 , 重量不超过二斤 。 杖刑的数量为四折除零 , 即杖六十除零折二十板;杖七十除零折二十五板;杖八十除零折三十板;杖一百折四十板 。 所以 , 并不是我们理解的杖多少就打多少板子 , 还是有折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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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刑 , 是一种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并强制其劳役的刑罚 , 所谓“徒者奴也 , 盖奴辱之” , 就是用受人奴役来惩罚羞辱犯人 。
这种刑罚起源很早 , 据甲骨文记载 , 商代就有牢狱“圉” , 用以拘禁罪犯﹐限制其自由 。 周代除死刑外﹐其它处肉刑的罪犯﹐都须服劳役 , 当时的徒刑是墨﹑劓﹑剕﹑宫等肉刑的附加刑 。
流放作为上述三种刑罚之上的第四级刑罚 , 可见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长途旅游、长期搬家 , 而是一种仅次于死亡的恐怖惩罚 。 因为路途遥远 , 且途中多为荒僻之地 , 流放者往往半道上就病死累死或被虎狼恶兽吃掉了 , 能活着到达流放地的并不多 。 即使到达了 , 那些气候恶劣、交通闭塞、物资困乏的流放地 , 也非常不适合生活 , 流放者往往会在苦困中凄惨死去 。
古代著名的五大流放发配地:
No5 , 湖北的房陵 。 这个地方被选为流放地中的VIP , 并不是因为偏远或危险 , 而是因为它够中心、够闭塞 , 这里先后接纳过13位将相 , 还包容过16位君王和16位皇帝 , 无论资历还是阅历都远在宁古塔和岭南之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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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陵在今天的湖北省房县 , 《史记》记载它“纵横千里、山林四塞、其固高陵、如有房屋” , 表明这地方地处山区交通不便 , 地势高、空气稀薄、高温高湿 , 特别适合流放犯人 。 而且这里靠近国家统治中心——关中西安 , 便于统治者掌握 , 因此这些高端政治犯大都被流放圈禁于此 。
如秦始皇流放赵王迁;汉高祖流放驸马赵歇;汉武帝流放济川王刘明、清河王刘年、汉景帝孙刘勃;隋文帝的第一任太子杨勇也是流放于此;武则天时期 , 唐中宗李显在房陵待了十几年;宋朝的皇弟赵廷美全家也被宋太宗流放房州 , 可见即便是在北宋 , 房州依然是统治者流放政治犯的首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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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明清两朝 , 房陵地区的经济环境有所改善 , 并且这两朝的首都在北京 , 距离房陵较远 , 因此房陵不再是流放犯人的首选 。 其实明清两朝也没有多少政治犯可以流放 , 明朝着力把太子之外的皇子养成废物 , 清朝喜欢圈禁 , 放在眼皮底下比别处更省心 。 因此房陵也就从流放地之首的位置上撤下来了 。
No4 , 广东的潮州 。 广东位置归属岭南 , 岭南意指五岭以南(越城岭、都庞岭、萌渚岭、骑田岭、大庾岭等五座山) , 在古代被视为蛮荒之处 。 岭南潮州地处偏僻 , 远离朝政中 , 且环境气候恶劣湿热 , 属于瘴疠横行之地 , 再加上这里的少数民族众多 , 语言不通 , 即使流放犯也对这里“谈虎色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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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古城
唐宋八大家之一的韩愈在被贬潮州时曾写下《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 , 诗文写道“一封朝奏九重天 , 夕贬潮州路八千 。 知汝远来应有意 , 好收吾骨瘴江边” 。 这首诗是写给为他送别的侄子 , 直接明喻自己可能要葬在流放的潮州瘴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