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拟规定:进地铁拒安检,禁止乘车( 二 )

《条例》拟规定 ,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使城市公共交通规划与城市详细规划相互衔接 , 依法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 , 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依法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 , 其收益应当用于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的 , 有关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建设首末站、中途停靠站、换乘接驳站、公共汽(电)车专用道等城市公共交通设施 。

同时 , 建设城市公共汽(电)车首末站、枢纽站和城市轨道交通站等设施 ,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和完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车辆运营调度系统、安全监控和防范系统、应急处置系统、消防安全系统以及无障碍设施 。

除此之外 , 明确大型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交通影响评价 , 配套建设的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