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个人出租住房须缴个税

据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税务局网站消息 , 日前 ,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税务局发布的《关于个人出租住房征收管理个人所得税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 , 自2021年1月1日起 , 个人在云南省内将自有或承租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 , 取得租金收入或其他经济利益 , 应按“财产租金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
公告如下:
1.个人将在云南省拥有或者出租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 , 取得租金收入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 , 应当按照“财产租金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
2.纳税人出租(转租)房屋的 , 应据实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从其租金收入中依次扣除房屋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支付给出租人的租金、纳税人实际承担的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
三 。纳税人出租(转租)房屋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凭证 , 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赁成本的 , 按照租金收入的5%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
四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税率
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房 , 减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
5.个人以一次性收租形式取得的出租(转租)房屋租金收入 , 可凭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协议) , 在相应租赁期限内按月平均分享 。
不及物动词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政策解读
日前 ,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发布了政策解读公告 。
《公告》之一条明确了适用范围和对象 。个人在云南省内将自有住房或承租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 , 取得租金收入或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 , 属于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的应税行为 。纳税人出租、转租房屋 , 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
《公告》第二条强调了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的实际征收 。出租(转租)房屋的纳税人 , 应据实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从其租金收入中依次扣除出租过程中缴纳的税款、支付给出租人的租金、纳税人实际承担的修缮费用和税法规定的优优资源 费用扣除标准 。
《公告》第三条规定了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的核定征收 。纳税人出租(转租)房屋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凭证 , 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赁成本的 , 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
《公告》第四条强调了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和税率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税率 。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房 , 减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
《公告》第五条规定了个人一次性收取租金的问题 。个人以一次性收租形式取得的出租(转租)房屋租金收入 , 可凭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协议) , 在相应的租赁期限内按月平均分享 。

查询云南省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
详细查询云南悠游资源网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和个税申报 , 入口为https://its.yunnan.chinatax.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网上查询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的通知
为方便纳税人查询、核对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 , 维护纳税人权益 , 云南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查询功能将于2019年11月1日正式上线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云南个人出租住房须缴个税】一.开放时间
2019年11月1日 。
二、查询
(1)进入网站:https://its.yunnan.chinatax.gov.cn直接进入 。
(2)在网上搜索“云南省税务局” , 在官网首页点击“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即可访问 。
(3)进入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网页后 , 请输入账号密码登录 。未注册用户请先点击【立即注册】 , 完成注册后再登录 。
(4)登录后 , 点击云南税务特色应用 , 可以使用“申报记录查询”、“所得税明细记录查询”、“申诉记录查询”功能 。
三 。功能概述
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查询功能上线后 , 自然人纳税人可以方便地查询自己2019年及以后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记录 , 并可以对虚假申报信息进行投诉 。
(一)申报记录查询
通过该功能 , 纳税人可以查询属于2019年及以后年度的全国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记录 。
(2)所得税缴纳明细记录
通过该功能 , 纳税人可以查询2019年及以后全国范围内发生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及详细纳税记录 。对于有异议的申报记录 , 纳税人可以点击页面中的【申诉】按钮发起异议申诉 , 成功的申报记录将不参与综合所得税的年度申报计算 。
(3)投诉记录查询
纳税人投诉后 , 本功能可以查询纳税详细投诉记录的处理进度和情况 。
四 。预防措施
(1)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查询涉及个人隐私 。请纳税人在用户名、密码、查询的输入中注意自身的数据安全 , 完成业务后及时退出系统或登录 。
(2)纳税人对提交申诉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 申诉申请成功受理后不可撤销 。如经调查发现诉求不实 , 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 情节严重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核定收入后 , 纳税人要慎重申报 。
(3)税务机关将通过官方渠道告知纳税人有关事项 。请及时关注 。不要相信不法分子编造、散布的各种虚假涉税信息 ,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如有疑问 , 可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 税务机关将竭诚为您服务 。
感谢广大纳税人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我们将尽力为纳税人提供服务和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