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历史】“击鼓”有风险,“拦轿”需谨慎,在古代,告状可是个高难度的技术活( 二 )


【爱历史】“击鼓”有风险,“拦轿”需谨慎,在古代,告状可是个高难度的技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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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 明朝律法还规定 , 胆敢阻拦、冲撞皇家仪仗者 , 不论有无冤情 , 一律处以绞刑 。 擅入午门、长安等门喊冤者 , 若真有冤情 , 也要在露天“戴枷”一个月 。 一个月后还有气 , 再说冤情 。 如有不实 , 按轻重程度或绞刑、或斩首、或凌迟、或发配 。
如此这般 , 不难看出 , 这种直诉的方式形同虚设 , 根本就是一件装饰而已 。
清朝沿用大明律 , 顺治皇帝除了下诏将一些极其残忍的酷刑废除外 , 其余方面几乎跟明朝时期的法律规定一样 。 只不过看守登闻鼓的人由锦衣卫变成了八旗兵丁 , 百姓根本无法接近 。
有文献记载 , 乾隆朝时 , 有直隶保定府的冤民来京告状 , 被看守登闻鼓的兵丁毒打后 , 满身是血地跑到正阳门去抽打石狮子喊冤 。 结果被兵丁活活打死 , 冤没有诉成 , 反倒丢了性命 。 试问 , 大清国还有讲理的地方吗?
【爱历史】“击鼓”有风险,“拦轿”需谨慎,在古代,告状可是个高难度的技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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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官府 , 有样学样 , 自明朝洪武末年 , 至大清覆灭 , 各地官府都有对喊冤者的严苛管控 , 若想敲响那面鼓 , 又或是意图拦路喊冤 , 都是要被扒层皮的 。 比如明景泰年间 , 朝廷下令 , 对于诉冤者 , 不论有无冤枉 , 擅自击鼓或拦轿者 , 一律发配充军 。 要告状 , 须由当地的地保与乡绅担当保人 , 还要聘请讼师 , 写明诉状 , 再一层一层地往上递状子 。 若没有保人 , 没有讼师 , 告状这种事情最好是连想都不要想 , 除非真遇到如海瑞、于世龙那样的青天大老爷 , 不然有没有命还很难说 。
清朝自顺治一朝起 , 又在县衙前立了“诬告加三等”、“越诉笞五十”的牌子 , 明确警告诉冤者:最好不要瞎告状 , 免得自讨苦吃 。
【爱历史】“击鼓”有风险,“拦轿”需谨慎,在古代,告状可是个高难度的技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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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 不要被影视剧所误导 , 认为古代告状轻而易举 , 倘若真有那么容易的话 , 又何至于出现“杨乃武与小白菜”那么荒唐的事情 。
文章参考《隋书·刑法志》、《宋史·刑法志》、《元史·刑法志》、《明朝刑狱录》、《清朝判案辑要》等文献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