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股权的梁老师|公司股权百问百答(全)( 四 )


3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时 , 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应如何行使?
答:根据《公司法》规定 , 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 , 在同等条件下 , 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 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 , 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34、股东是否必须依据其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
答:不一定 。 根据《公司法》第42条规定 ,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 但是 , 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35、股东是否必须依据其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行使分红权或优先认购权?
答:根据《公司法》第34条规定 ,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 , 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 但是 , 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
36、股东的权利受到损害时 , 应当如何救济?
答:股东可以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 依法行使股东诉权 。 股东的诉权是指股东权利受到损害时 , 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 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
37、什么情况下 , 公司股东可以直接提出诉讼?
答:根据《公司法》第22条、第152条规定 ,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 损害股东利益的 , 股东可以行使直接诉权 , 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 。
38、公司权益受损时 , 股东能否直接提起诉讼?
答:可以 。 该权利即为股东的代表诉讼权利 , 是指在公司的正当权益受到他人损害 , 特别是受到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损害时 , 股东可以代表公司 , 为了公司的利益 , 对损害人提起诉讼 , 要求其停止损害 , 赔偿公司损失 。
39、股东行使代表诉讼权利应当符合哪些法定要求?
答:根据《公司法》第151条规定 , 股东行使代表诉讼权利应当符合如下要求:1)提起代表诉讼的股东应当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2)股东应先书面申请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 上述机关拒绝或怠于履行职责的 , 股东才可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公司提起诉讼;3)诉讼事由可以针对董、监、高违反忠实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行为提起诉讼;也可以对董、监、高以外的其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行为提起诉讼 。
40、公司股东未按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 , 会承担哪些责任?
答:根据《公司法》第28条规定 ,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 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 , 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 , 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41、如果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 , 是否可以在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中限制其股权的行使?
答:可以 。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7条规定 ,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可以针对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的股东 , 合理限制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 , 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 ,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五、股权代持与隐名股东
股权代持是现实需要的产物 , 但其隐藏的风险也不可小觑 。
42、什么是股权代持?
答: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出资 , 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 , 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
43、股权代持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答:根据《公司法》第32条第3款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 , 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 , 不得对抗第三人 。 ”由此可以看出 , 我国公司法未绝对否股权代持的合法性 , 只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在处理股东内部法律关系时 , 一定条件下承认股权代持的合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