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楠|受贿人民币2600余万、港币1000余万,深圳市委原副书记李华楠获刑

据《深圳特区报》消息:7月31日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深圳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李华楠受贿案 , 以受贿罪判处李华楠有期徒刑十五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
李华楠|受贿人民币2600余万、港币1000余万,深圳市委原副书记李华楠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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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查明 , 2008年至2018年 , 李华楠利用担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深圳市委常委、秘书长、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光明新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 , 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建设、案件诉讼、职务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 , 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600余万元、港币1000余万元 。
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认罪悔罪态度 , 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
官方履历显示 , 李华楠出生于1959年6月 , 安徽太和人 , 早年在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 。
1993年11月 , 李华楠由安徽调任广东省深圳市法制局任职 , 后任深圳市法制局局长、党组书记 , 深圳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办、法律顾问室)主任、党组书记等职 。
2005年6月 , 李华楠担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后任深圳市中院院长 。 2011年11月 , 他晋升市委常委 , 兼任市委秘书长 。
2015年5月 , 李华楠出任深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 期间 , 他先后兼任市社工委主任、光明新区党工委书记等职 。 2018年10月 , 他被查 。
去年9月 , 李华楠被“双开” 。 通报称 , 他存在“违反廉洁纪律 , 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影响公正执行公务 , 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 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 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等问题 。
在李华楠之前 , 深圳市委政法委书记由蒋尊玉担任 , 2014年10月 , 蒋尊玉在任上落马 。 去年6月 , 蒋尊玉案二审宣判 , 维持原判 , 他被判无期徒刑 。
李华楠简历
【李华楠|受贿人民币2600余万、港币1000余万,深圳市委原副书记李华楠获刑】李华楠 , 男 , 汉族 , 1959年6月出生 , 安徽太和人 , 在职研究生学历 , 1977年1月参加工作 , 198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
2005年6月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09年2月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
2010年6月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1年11月任深圳市委常委、秘书长
2015年5月任深圳市委常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 市社工委主任
2016年7月任深圳市委常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光明新区党工委书记
2017年9月任深圳市委常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8年10月被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