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行链盟|土地增值税清算实务完全解析附案例( 五 )


普通住宅(加计扣除):(12804.19+30692.31)*20%=8699.3万元
……
(六)汇总四项成本费用(土地成本、房开成本、房开费用、加计扣除)
普通住宅:12804.19+30692.31+(3076.92+2174.82)+8699.3=57447.54万元
……
已销售房产扣除额
(一)已售房产四项成本费用
可售房产四项成本费用乘以已售面积比(9.5/10、1/1、0.8/2) ,
普通住宅:57447.54*9.5/10=54575.16万元
....
(二)已售房产扣除项目总额(计入税金及附加)
普通住宅:54575.16+3752(67000*0.056)=58327.16万元
......
收入
(一)普通住宅:合同收入67000万元(不扣减未到账按揭款1000万元);减除面积差结算退款10万元;加上收取的购房超期付款违约金10万元;
收入:67000(合同金额)-10+10=67000万元
(二)非普通住宅:退房违约金不确认收入 。
收入:12000万元(合同金额)
(三)非住宅:商铺的租金收入不确认收入 。
收入:11000万元(合同金额)
税额
(一)收入减去扣除项目额得出增值额 , 依照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率 , 计算清算应纳税额;
(二)普通住宅增值率未超过20%的适用免税;
(三)应纳税额抵减预征税额 , 计算应补退税额;
(四)品跌三类房产应补退税额 , 计算该项目应补退税额 。
普通住宅:应纳税额:(67000-58327.16)*30%=2601.85万元;免税额2601.85万元 , 已纳税额670万元 , 应退税67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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