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内蒙古命犯“纸面服刑”7年续:系买凶案杀手,曾两次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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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 , 澎湃新闻报道了内蒙古监狱系统5名狱医严重违反罪犯保外就医病情鉴定规定 , 让命犯王某“纸面服刑”7年多 , 在狱外结婚、生子、旅游、工作 。
澎湃新闻多方核实发现 , 这位逍遥法外的命犯 , 正是2001年曾轰动一时的“高校校长买凶杀人案”中的杀人凶手王韵虹 。 他终审被判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后减为有期徒刑15年 。 实际上 , 在狱医等相关人士“帮助”下 , 命犯王韵虹仅被羁押7年多时间即通过保外就医的方式“出狱” 。
2019年10月24日 , 呼和浩特中院裁定 , 王韵虹保外就医违规 , 暂予监外执行的7年多期间不计入刑期 。
澎湃新闻|内蒙古命犯“纸面服刑”7年续:系买凶案杀手,曾两次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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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网截图
“买凶杀人案”杀手曾被判死缓
据新华社、检察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 , 1996年至1998年 , 被害人武铮(女)在内蒙古科技专修学院研究生班就读 , 1998年至2001年初 , 该院院长张明德先后聘请武铮、刘治国在内蒙古科技专修学院任兼职教员 。 2001年2月至3月 , 因内蒙古科技专修学院研究生班招生及利益分配等问题 , 张明德与武铮、刘治国产生了矛盾 。 之后 , 武铮、刘治国二人离开该院 , 去内蒙古管理经济学院任教 , 并开办研究生班 , 但仍以内蒙古科技专修学院名义向社会公开招生 , 由此引起张明德的嫉恨 。
2001年7月 , 张明德支付给王韵虹20万元人民币 , 要求王找人将武、刘二人“做了” 。 不久 , 王韵虹同女友将20万元挥霍 。
2001年9月3日晚上8点多 , 王韵虹电话联系到武铮 , 并将其骗上自己开的一辆“三星”越野车 , 在车内将武杀害 , 又把尸体抛至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河西公司地界一树林的旧坟坑内 , 用土和树叶掩埋后逃离现场 。 王韵虹作案后先后潜逃至浙江、广西、四川、云南等地藏匿 。 2004年3月23日 , 王韵虹在云南省丽江市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 。
据当时媒体报道 , 呼和浩特市警方历时近三年 , 才一举破获了该起“内蒙古科技学院副院长失踪案” 。
据新华网2006年1月报道 , 被告人张明德、王韵虹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 均被判处死刑 , 缓期二年执行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据王韵虹故意杀人罪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 , 罪犯王韵虹 , 男 , 出生于山东省莱州市 , 初中文化 。 呼和浩特中院于2005年12月12日作出(2005)呼刑初字第8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 认定被告人王韵虹犯故意杀人罪 , 判处死刑 , 缓期二年执行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与同案被告人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283880.32元 。
宣判后 , 被告人王韵虹未上诉 , 检察机关未抗诉 。 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审理 , 于2006年3月20日作出(2006)内刑一核字第8号刑事裁定 , 核准原判 。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 , 于2006年4月14日交付执行 。
王韵虹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一监狱服刑 。
无期减有期次月即“出狱”
据上述裁定书 , 王韵虹死缓“保命”之后 , 于2008年6月30日 , 由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2008)内刑减字第234号刑事裁定 , 减为无期徒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
3年不到时间 , 2011年3月11日 , 王韵虹被以(2011)内刑减字第162号刑事裁定 , 减为有期徒刑十五年 , 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四年 。 刑期至2026年3月10日 。
然而 , 从无期徒刑减至有期徒刑的第二个月 , 王韵虹实际就开始未在监狱内服刑 。 裁定书称 , 服刑期间 , 由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批准 , 2011年4月29日 , 王韵虹保外就医6个月;后4次续保 , 每次6个月;2014年2月25日被收监执行;2014年7月10日保外就医3个月、之后续保6个月;2015年4月30日暂予监外执行;2019年6月21日被收监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