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内蒙古命犯“纸面服刑”7年续:系买凶案杀手,曾两次减刑( 二 )


这意味着 , 作为这起18年前命案的凶手 , 在2019年6月21日之前 , 王韵虹仅被羁押了7年多时间 。 其中 , 6次保外就医、1次通过病情鉴定造假监外执行 , 王韵虹“纸上服刑”的时间长达7年多 。
上述裁定书称 , 执行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一监狱认为 , 根据内检五部建【2019】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 , 发现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第一医院相关人员在办理罪犯王韵虹保外就医鉴定过程中 , 为徇私情私利 , 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 , 多次违背事实 , 隐瞒真相 , 夸大病情 , 出具《呈请罪犯保外就医病情危重报告书》《罪犯保外就医病情鉴定意见书》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 严重违反了罪犯保外就医病情鉴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致使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王韵虹在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情况下 , 被违法保外就医、暂于监外执行 。
裁定书披露 , 除2011年4月29日第一次保外就医外 , 王韵虹其余历次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均不符合法定条件 。
【澎湃新闻|内蒙古命犯“纸面服刑”7年续:系买凶案杀手,曾两次减刑】2019 年10月24日 , 呼和浩特中院认为 , 罪犯王韵虹存在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通过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第三款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 裁定对罪犯王韵虹七年一月二十日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刑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