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精选|让发展更“绿”,中国五大资源环境类税种立法全部完成( 二 )


传统作业方式下 , 煤炭开采会产生大量废弃矸石 , 堆积形成的矸石山不仅占用耕地 , 而且污染环境 。 充填开采方法却能将矸石“变废为宝”:随着工作面推进 , 将矸石填充到采空区或离层带 , 实现“以矸换煤” , 提高煤矿回采率 , 减少废物排放 , 防止地表塌陷 。 “矸石充填开采不仅使企业得到了减税优惠 , 还减少企业排矸费支出750万元 , 保护了地下水 , 减少了地质灾害 , 也很大程度解决了周边村庄的环境污染及搬迁问题 , 可谓一举多得!”西山煤电有关负责人说 。
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则从精准的税收优惠政策中看到了企业转型升级的契机 。 抽采煤层气是该公司业务之一 。 煤层气是赋存于煤层中与煤共伴生、以甲烷为主要成分的优质清洁能源 , 当它在空气中达到一定浓度时 , 遇明火很容易发生爆炸 。 因此 , 如果在采煤前先开采煤层气 , 不仅可以充分利用这种优质能源 , 还能降低事故发生几率、保证生产安全 。 受益于资源税法中新增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的煤层气免税政策 , 公司财务总监梁毅算了一笔账:“公司预计一年能少缴近200万元资源税 , 这笔钱我们可以用来增添智能选矸设备 , 提高资源利用率 。 ”
减免税政策利好实现了鼓励与约束的“双向驱动” , 引导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 , 走绿色发展、安全生产之路 , 对资源“渣里淘金、吃干榨净” , 使资源税成为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性“催化剂” 。
下好资源税征管“一盘棋”
资源税属于地方税 , 未来如何因地制宜确定税率、出台减免税政策?
资源税法明确 , 采取分级分类确定税率的权限划分方式 , 除了对原油、天然气、中重稀土、钨、钼等战略资源实行税法直接确定的固定税率 , 其他应税资源实行幅度税率 , 由税法确定幅度 , 并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提出本地区的具体适用税率 , 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 。 “这种方式既可以保障国家对战略资源的宏观调控需要 , 又对地方充分授权 , 有利于调动地方加强管理的积极性 。 ”刘宜说 。
税法还授权地方可以决定出台若干减免税政策 , 包括对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 , 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开采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 , 给予减免税等两项政策 。
资源税征管 , 需要财税部门与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 。 在河南 , 财税部门牵头协调多部门召开联席会议 , 发挥行业协会等第三方优势 , 加强资源税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在陕西 , 各级财政、税务和自然资源部门深入760多户资源税纳税人调研 , 采集指标数据 , 缜密测算 , 使资源税法授权事项实施方案最大限度契合实际;在江西 , 税务部门与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协调配合 , 组织开展全省资源税专项调研 , 分类汇总10万余条数据 , 完成89个税目的税率测算……各地在做好资源税法实施准备工作的过程中 , 形成了多部门良性互动的共治格局 。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谭珩指出 , 今后要注重通过税收手段促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 助力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 下一步 , 税务部门将聚焦服务“六稳”“六保”大局 , 推动实施好资源税法 , 促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 。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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