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 | 食品包装标注的保质期比企业标准短是否违法?( 六 )

第一 , 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不能被认为是两个互相对立的概念 , 实际上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是相辅相成的 。 保障食品安全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目的 , 而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必然应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各项要求 。 该企业标注的保质期不影响食品安全 , 自然也就不违背食品安全标准 。

第二 , 食品标注的保质期低于企业标准 , 不存在严重误导消费者的可能 。 因食品标注的保质期在企业标准以内 , 所以不会产生跟保质期有关的食品安全问题 , 更不可能误导消费者 , 反而会让消费者产生对该企业工作严谨的看法 。 且陈某的举报恰在该企业新旧标准的交替过程中 , 出现这种情况也可理解 。

第三 , 实践中认定标签瑕疵与标签虚假主要在于是否会导致消费者的误解 , 如果标签造成了消费者的误解或者给其作出了错误的指引 , 那么便应认定为是标签虚假而非瑕疵 。 根据上文分析 , 黑豆粉的标签并不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 因此可以认定该企业食品的标签存在瑕疵 , 应当适用《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