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在传统与新式之间|傅斯年逝世70周年祭( 四 )


1942年8月14日,傅斯年写信直白批评陈寅恪,“兄昔之住港,及今之停桂,皆是一‘拖’字,然而,一误不容再误”;直白反对陈在桂林拿专任研究员高薪,“兄向为重视法规之人,企孙所提办法在本所之办不通,兄知之必详。本所诸君子皆自命为大贤,一有例外,即为常例矣”;直白告知自己的处理原则,“凡事关人情者,当对同事尽其最大之帮助;然事关规例者,则未可通融”。
涉及每人切身利益,特例一开,易成惯例,傅斯年这个所长确实不好带队伍。8月31日,他不依不饶,又致信叶企孙,抱怨尽管陈寅恪“在任何处一样,即是自己念书,而不肯指导人”,他还是一向尊重陈寅恪的决定,再尽力效劳,“但求为国家保存此一读书种子”。宁愿“或有得罪寅恪太太之可能”,建议对陈寅恪大幅降薪六分之五,定为“专任研究员暂适用兼任研究员之待遇,月薪一百元外,暂加薪四十元”,是否加薪四十元,请叶定。叶企孙回信,提议把陈寅恪月薪加至200元。他又以“此时非年度转换时,似不必更易”为由,不同意陈的月薪定为200元,但也做了妥协,坚持月薪为150元。
陈寅恪清高孤傲,虽穷决不为“五斗米”折腰,寄回专任研究员聘书与薪金。回信表示理解:“弟尚未得尊电之前,……即于两小时内冒暑下山,将其寄回”;“院章有专任驻所之规定,弟所夙知,岂有故违之理?今日我辈尚不守法,何人更肯守法耶?此点正与兄同意者也。”还绵里藏针反驳傅对他“皆是一‘拖’字”的指责,回应之所以滞留香港、桂林,“取拖延主义”,跟夫人无关,全是自己做主,原因有二:其一,经济困难。在桂林月薪不过八九百元,月开销两千元以上。到李庄不能“安眠饱食”,“若复到物价更高之地,则生活标准必愈降低,卧床不起乃意中之事。”其二,写作需要。“在生活能勉强维持不至极苦之时,乃利用之,以为构思写稿之机会。”
 传统|在传统与新式之间|傅斯年逝世70周年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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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寅恪集:书信集》(再版),陈寅恪,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5年7月。
傅斯年信奉法治,坚持以规治所、以章治院,并非一点不近人情。安排陈寅恪一家逃离香港及筹集路费,就是他和朱家骅帮的大忙。1941年12月10日,傅分别致电陈寅恪、王毅侯(中研院总务处主任)、杭立武,落实陈全家离港来渝事宜。告诉陈已电杭立武、丁巽甫(丁燮林字)相助;请王毅侯转电丁巽甫,垫款助陈离港,傅负责料理此款,报告朱家骅院长。
陈寅恪抵达桂林次日,即致信感谢朱家骅、傅斯年等人帮助他全家死里逃生,“骝公(朱家骅字骝先)及诸兄亲友之厚赐,感激之忱,非纸墨可宣也。”又说他抵达桂林后,已收到中央研究院寄款5000元;朱家骅、杭立武寄款1.4万元;俞大维兄弟寄款1.5万;另有“亲友所寄之款未到”。据行前傅斯年的电报,提到他已筹的款项,“前说四千元,均为同人垫借。”另据研究者披露,“中央研究院、中英文化协会、西南联大等有关单位,筹款四万元,作为搭救他一家人的路费。”(吴定宇,《守望:陈寅恪往事》第1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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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陈寅恪往事》,吴定宇 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11月。
孔子虽然倡导“礼之用,和为贵”,也反对做“老好人”,强调“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论语·学而》)意思是只为表面和谐而和谐,不以礼法节制和谐,也不可行。由这件小事,可看出中国知识分子菁英的风骨、风采。尤其是傅斯年处理耿直、得体,既聘陈兼职研究员,缓解其经济压力;又不逾院章,以免留下话柄,守护其清誉,确实是“友直、友谅、友多闻”的“益者三友”(《论语·季氏》)。
本文省去了原文的注释。引用史料参考(不含古籍)如下:
陈流求、陈小彭、陈美延:《也同欢乐也同愁:忆父亲陈寅恪母亲唐筼》。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0年版。陈寅恪:《陈寅恪集·诗集》,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欧阳哲生 编:《傅斯年全集》,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王汎森、潘光哲、吴政上 主编:《傅斯年遗札》,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王为松编:《傅斯年印象》,上海:学林出版社,199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