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很多接受过帮助的人拒绝感恩

作为一名无偿献血的人,从来不去想我的血给了谁,我只是觉得帮助别人就好了。另外我的血型是RH阴型血,能帮助上人就很开心了,在此唯一的私心就是我需要血的时候,不至于血荒。不过,有些人对于帮助感到理所应当,简直可怕,所以说:救急不救贫。满满负能量,估计还是会被折叠吧。。。
■网友的回复
在上面涂样的回答里回复了一点看法,后来想想觉得说得不全面,所以再来多谈一点。我觉得用“斗米恩,升米仇”、“救急不救贫”、“大恩不报”这些谚语来解释这个现象失之简单,且有些以偏概全。这些谚语来自古人的认知,而这些认知来自当时的社会环境。道德在古今社会中的地位是不一样的。在今天,道德大多作为一种社会行为规范,在法律范畴之外起作用,违背道德并不一定触犯法律。而在古代,儒家学说强调德治,道德在很多情况下不仅代替法律,甚至直接被写进法律条文。这样做的约束力不用说要比今天强得多,但负作用也很严重:官方对道德的提倡和奖励(其中最重的是推举孝廉,可以直接入仕做官)使得道德标准被迅速拔高,并产生了大量的造假行为,奖励道德模范不但没有起到期望中的作用,相反却形成了逆淘汰机制,使社会道德水平迅速滑坡。孔子讲“君待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这个道德要求是双向的,但在后来皇权至上的社会里,奴化程度逐渐加深,道德要求变为单向,后一点越来越多被强调,而前一点则越来越被忽视,影响所及,道德标准变得越来越苛刻,对于报恩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畸形的道德观和偏离了公平的道德要求产生了反作用,这些谚语就是这一反作用的表现。由此可见,古今情况不同,谚语最多能道出现象,却无法解释原因。要明白这些人为何拒绝感恩,就需要理解他们的心理,而这是比较困难的。我下面的推测都是基于这些人公开发表的言论,不一定正确,大家看看就好。我的看法是:感恩不仅是一种道德品质,还是一种能力,拒绝感恩的人当中有相当数量缺乏这种能力。懂得感恩的人可能很难理解这种状况,但这确实存在。根据感恩能力的有无,可以分为几种情况:第一种情况,要具备感恩的能力,首先要能够正确感知来自别人的好意,同时能够正确评估自身状况,从而能正确估量别人给予的帮助的分量。缺乏以上能力的人可能无法接受别人的好意和帮助,即使接受了,也会拒绝承认助人者的善意。涂样的回答中,那个接受过丛飞帮助的小A就是这种人,这种心态可能源自某种心理创伤。第二种情况,具备了感知能力的人应有较为正面的世界观以及相对健康的心灵,这样才能正确对待别人提供的帮助,不视之为理所应当,不认为贫穷和受人帮助是没面子的事,从而能够产生足够强大的心理动机去将感恩变为行动。缺乏以上能力的人能够明白自己接受了有益的帮助,但不认为感恩是必要的反应。这种人的心态要么源于极度自私的性格,要么源于贫困生活中遭遇过的种种势利眼,前者觉得整个世界都欠自己的,无论怎样索取都心安理得;后者在饱受歧视之余养成了扭曲的自尊和偏执的性格,在心中将帮助者和歧视者的形象合一,提及曾受帮助的往事或者帮助过自己的人,就会让他们内心耻辱的记忆复活,所以宁愿违背良心,也不想再回味耻辱。这种人常常在某方面过于贪婪,我们常看到有些人为了钱什么事都敢做,这种心理和后者是一样的。没有感恩能力的人认识不到自己的行为违背道德或干脆无视道德,因此很少或根本没有负疚感。第三种情况,被帮助者有感恩的能力,但出于一些动机拒绝感恩。题主所举的例子中,让孩子说谎不承认被救的应该就是这种人。使他们作出这种决定的通常是来自外界的压力,或者是来自暴力的威胁,或者是对于承担责任的恐惧,或者是来自对于传统报恩观念的反动(认识到自身即使竭尽全力也很难达到标准,索性走向反面)。这种人通常有较强的负疚感,但如果保护自身的动机过强,很容易变成上面的一种。对比以上三种人,可以看出第三种人与前两种有本质的不同,他们并非因为自身缺陷而拒绝感恩,而是由于对外在因素的恐惧压过了感恩的动机,如果这些因素有变化,他们是可以转变的。前两种人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心理缺陷,改变他们很难,要避免再出现这样践踏善行的事,莫如改变救助的方法,改无偿帮助为提供无息或低息贷款,或者以合同方式规定被帮助者必须在某些公益机构工作一定的时间,违约者须承担相应责任。这样做或许人情味淡了一点,但能在更大程度上保证资源的利用效率。说到这里,就必须提及涂样的回答中提及的丛飞。对于他的为人,我抱着深深的敬意,因为我自问没有那么博大的胸襟,能在受到如此的伤害之后依然不改初衷。他的做法效果并非最佳,像佛祖一样割肉饲鹰,却顺带喂饱了一些苍蝇和蚊子。尽管如此,他已经做到了他能做到的一切。《吕氏春秋》里讲过一个故事:孔子的两个学生子贡和子路分别帮助了别人,子贡不接受酬谢,子路却接受了。孔子知道后,批评了子贡而表扬了子路。孔子的理由是:施恩不受报是难得的高风亮节,普通人学不来,树起这样的标杆后,既然帮助别人没有好处,肯提供帮助的人就少了。反之,帮助别人对自己有利,就会使更多人乐于助人。同理,一个社会如果大力宣扬无偿助人的道德观,树立只讲奉献不提回报的榜样并号召向这样的人学习,那结果只能使更多人放弃学习这样的榜样,甚至引发造假狂潮。如果好人得不到好报,那么宣扬这样的好人只会起到负作用,所以如果丛飞之后再无丛飞,那并不是意外的结果。有人说我们无权指责那些受过丛飞帮助的白眼狼,那么我们可以想一想,我们是否也无权指责那些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插队、大声喧哗的人?答案应该是否。丛飞的遭遇已经不止是他个人的问题,践踏他善举的人,同时也践踏着整个社会的道德底线。对践踏公共道德底线的人不闻不问,这是乡愿的做法。道德主要用于自律这不假,但公共道德的约束力却取决于我们每一个人的言行。“伪善是邪恶对美德的致敬”,能够让邪恶以伪善的面目现身,才是道德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