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深度:基金托管资格加速放行,券商托管业务痛点凸显!业内人士:期盼三大基础性建设( 五 )


事实上 , 接受采访的几家券商托管人士也都给出了自己的建议:目前公募基金的托管费率有一个行业最低标准 , 私募基金是没有的 。 在券商这一块 , 希望很多机构一起制订一个行业统一最低标准 。
界定:托管机构责任界限
近些年 , 私募基金行业曝出的管理人失联、违反此前买卖双方协议、擅自改变投资范围的事情并不少见 , 而作为托管机构的券商往往成为投资人要求赔付的责任人 。 某神秘富豪曾称要举办发布会揭露托管券商不负责任的事件 , 更是让整个资管圈人士记忆深刻 。
“从首次作为托管行的券商承担连带责任后 , 整个行业已经从最初的震惊 , 到现在的见怪不怪 。 大家都知道这个行业还有很多风险 , 尤其是非标托管领域 , 这块都已非常谨慎了 。 但是历史的一些问题还是或多或少地存在 , 券商碰到后也都是积极配合监管 , 配合各方去处理 。 目前来讲 , 完全杜绝风险是不可能的 , 因为金融本身就有风险 , 后面就是去怎么控制风险 。 券商更多地是通过机制的完善 , 各方面的设置来尽量控制风险 。 ”前述深圳券商托管人士表示 。
这几年 , 券商因为托管业务而成为第二偿付责任人的事件并不少见 。 就业务本身而言 , 券商托管业务其实一单收不了多少费用 。 然而私募基金并不像公募基金一样整体运作度比较规范 , 未来势必会有低资质或者说不正规的私募管理人根本找不到托管机构 。
“托管机构履责边界在国内目前尚不清晰 , 当前对托管机构‘勤勉尽责’的要求也是被放大的 。 私募行业良莠不齐的现象始终存在 , 部分违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销售环节有违规披露不当信息或者故意隐瞒关键信息的操作空间 , 恶意损害投资者的知情权或误导投资者 。 而托管人‘兜底’的现象也大大增加了托管人的运营成本及合规法律、商誉风险 。 ”前述华东券商托管人士表示
该人士进一步指出 , 最重要的是在实践中 , 当出现产品投资运作违规时 , 例如特定资产类别的投资比例违反基金合同规定、基金单位净值持续处于止损线以下、投资类别超出投资范围等情况 , 托管人有权向其投资违规行为发送提示函 。 大部分私募管理人都能够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主动完成调整 , 但事实上如果私募管理人选择不作为 , 托管人并没有可以制止私募管理人违规行为的有效措施 。 同时 , 私募托管人缺乏直接接触投资者的渠道 , 也无权通过公开渠道发布与私募基金运作相关的信息 , 因此在客观上也无法向投资者披露私募基金管理人运作违规的情形 。
呼吁:建立托管行业统一基础性设施
随着具备基金托管资格的机构队伍不断壮大 , 靠规模赚钱的托管业务在实际业务中也遇到了诸多问题 , 比如合同篡改、纸质合同回收等 。 尽量运用科技手段建立行业统一系统和平台成为了不少托管人士内心深处的共同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