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申港证券遭责令改正董秘遭警示 入股股东资金非自有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30日讯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网站于6月1日公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23号)显示 , 经查 ,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在2020年4月公司股权转让事项中 , 存在入股股东的投资资金非自有资金、系从其他企业借入的情形 。
公司未对入股股东做好尽职调查 , 违反了《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监会第156号令)第十八条的规定 , 导致公司入股股东出现违反《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 按照《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 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申港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 并要求申港证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整改 , 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
此外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网站于同日公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22号)显示 , 当事人刘俊红作为申港证券董事会秘书 , 是公司股权管理事务的直接责任人 , 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直接责任 。 按照《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 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刘俊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要求其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 , 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 并自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
经中国经济网采访人员查询发现 , 申港证券于2016年获中国证监会批复设立 , 并于同年10月正式开业 , 系国内首家根据CEPA协议设立的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 。 公司总部位于上海自贸区 , 在北京、上海、深圳、湖北、四川、天津、重庆、山东、福建、大连、广东、浙江、江苏、湖南、河南、安徽、陕西和广西等地分别设有18家分公司和4家证券营业部 。 公司现有员工600多人 , 主要经营证券资产管理 , 证券经纪 , 证券承销与保荐 , 证券自营 , 证券投资咨询 ,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 人民币利率互换 , IB , 代理证券质押登记 , 股票质押式回购 , 受托管理保险资金等业务 。 公司由3家香港持牌金融机构、11家国内机构投资者共同发起设立 , 其中港资股东持股比例合计为29.32% 。
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8日 , 注册资本43.15亿人民币 , 邵亚良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茂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茂宸集团” , 00273.HK)和民众证券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 , 各持15.00%比例股份 。 据中国证监会公布2019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 , 2019年 , 申港证券级别为BBB 。
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 , 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类11个级别 。 A、B、C三大类中各级别公司均为正常经营公司 , 其类别、级别的划分仅反映公司在行业内风险管理能力及合规管理水平的相对水平 。 D类、E类公司分别为潜在风险可能超过公司可承受范围及被依法采取风险处置措施的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