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民地|17世纪西方文明的使者——穿行在北美蛮荒之地的毛皮自由交易者(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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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自由交易者并不亲自捕猎、给动物剥皮,虽然他们也掌握狩猎技能,也会进行捕猎,但很无奈,这些外来的欧洲人早先从事的工作都是商业或者农业,根本比不上从小就学习狩猎技巧的印第安人,他们本身能捕到的猎物实在有限,所以他们的主业还是到殖民者还未曾深入过的密林和荒原中,寻找友善的印第安人完成毛皮交易,期望能以最低的价钱买回印第安人已经处理好的优质毛皮。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印第安人都是毛皮的主要供货者,他们不但会自己捕获猎物获取毛皮,他们还会充当欧洲人和内陆印第安人之间的中间人,很多印第安人部落都建立了各自的贸易网,他们会购买,甚至劫掠远处部落的毛皮,然后卖给欧洲人,以此赚取差价。
殖民地|17世纪西方文明的使者——穿行在北美蛮荒之地的毛皮自由交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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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自由交易者找寻到手里有毛皮的印第安人后,双方并不会立刻开始交易,因为印第安人相当看重仪式,所以交易双方先要进行仪式性的礼物交换才行。自由交易者一般都会送给印第安人少量的枪支弹药、烟草、布匹、贝壳珠、烈酒等物品作为礼物,之后才能开始讨价还价进行毛皮买卖,而自由交易者是精明的生意人,知道如何获得最好的毛皮。ps:现代人拜访土著部落时也还有这种仪式性的步骤,礼物并不多,也并不贵,但却是双方良好关系的保证。自由交易者会使用欧洲或者殖民地产的商品和印第安人交换毛皮,如枪支弹药、布匹、烈酒、器具、珠子等手工艺品都是贸易中的大头,但粮食也很受印第安人欢迎。虽然欧洲殖民者最初登陆美洲还不熟悉当地自然环境的时候,还出现过饿死人的情况,还需要印第安人的教导,但很快,掌握了新大陆时令的殖民者凭借欧洲带来的先进农业技术和对新拓荒土地的养护而使农作物产量激增,所种的粮食不但可以自给自足还可以大量出售给其他殖民地和印第安人。对殖民者来说用自己种的粮食换取印第安人的毛皮是很划算的买卖,当时的人们记录下了这种暴利生意:“一个人以6先令8便士的成本种下了13加仑的玉米种子,之后他用收获后的粮食从印第安人手中换来了价值327英镑的河狸毛皮,使得自己的利润率接近1000%。”除此之外,交易双方甚至还建立了健全的信用系统。很多自由交易者的财力都不行,所以他们会向商人贷款或者赊欠货物(利息高达33%以上),然后自由交易者会拿着这笔借来的款子去购买受印第安人欢迎的货物,如枪支弹药、烈酒、斧头、贝壳珠等,再将这些货物带到印第安人的领地中,跟印第安人交换毛皮,之后自由交易者再将获得毛皮卖给毛皮商人赚取利润,并返还高昂的利息。同时,毛皮交易者也会在印第安人收获毛皮之前就通过借贷的方式将商品卖给印第安人,然后让印第安人在冬季捕猎过后使用毛皮还债,这种交易中印第安人要将土地作为抵押品,一旦还不上债,他们就将失去土地。这种借贷交易常常是那些财大气粗的毛皮公司爱使用的贸易方式,他们也有足够的手段收债,但这种交易也不是完全跟小门小户的自由交易者无关,总有自由交易者为了扩大货源而选择赌博,而且有时候他们确实可以以此发财,从小小的自由交易者摇身一变成毛皮公司。但自由交易者并不好当,这是一项非常考验勇气、耐性和生存技巧的职业,为了能够更好的和印第安人做生意,自由交易者要和印第安人一起生活、一起捕猎,学习印第安人的语言和生活方式,并掌握在荒野里生存的技巧,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自由交易者出去收购毛皮的行程长短不定,可能几周,也可能几个月甚至几年,且行走的地方大都是莽莽的荒原,猛兽、严寒、蚊虫叮咬和印第安人袭击等,都有可能让自由交易者离开人世,所以必须要掌握野外生存能力才行,如生火、捕鱼、狩猎、处理伤口等。除此之外自由交易者还要携带用于自卫的武器,并掌握尽可能多的印第安人语言,从而和对方交流做买卖。因为自由交易者总是和印第安人厮混在一起,并学习印第安人的习俗,在某种程度上这些常年深入印第安人部落中的自由交易者甚至已经融入到印第安人的社会之中了,所以殖民地的定居居民将其看作是拥有“白人思维的印第安人”,认为他们大都是勇敢无畏。并对其自由的生活状态多有羡慕和憧憬:“我们从远处听着他们(自由交易者)齐声合唱,令人激动的旋律穿过草原和湿地,回响在树林和山谷之间,他们的生活多么轻松惬意。”但也有的殖民者,尤其是殖民地官员、传教士和毛皮公司的商人会对其有负面的看法,视其为堕落之人,甚至是叛国者。因为自由交易者的生活状态实在是太自由了,或者说他们太会享受生活了,唱歌、跳舞、赌博、喝酒等都是自由交易者最常见的娱乐方式,但自由交易者既不乐于定居在殖民地里,也不愿意融入到殖民地社会中,他们就游离在定居者的社会之外,跟印第安人混在一起,过着异教徒式的生活,而且自由交易者不但穿着打扮和印第安人类似,他们甚至还迎娶印第安人妇女为妻。并且自由交易者还按照自己的心情选择交易对象,他们和那些拥有毛皮垄断权的毛皮公司不同,自由交易者愿意将自己的货物卖给谁就卖给谁,能卖给自己的祖国当然好,但是如果外国商人出更高的价格时,他们也会毫不犹豫的把自己的货物卖给祖国的竞争对手,根本不在乎对方的国籍,所以很多殖民地政府会在战争期间将自由交易者视为叛国者。在对待印第安人的态度上,自由交易者也跟定居者不一样,当时的歌谣记录下了自由交易者的心态:“土著人是我的兄弟,教会我聆听天籁之音。忧愁和胆怯归于流水,我拥有了自由和勇气……来复枪就是我的权杖,天空就是我的宫殿,柔软的苔藓是我的地毯,山峦和森林是我的座椅……。”传教士对交易者这种偏向于异教徒的行为愤愤不平,并记录下了自己的看法:“和印第安人生活在一起,甚至通婚,简而言之就是好像他们同属一个民族一样。”传教士所言的这种通婚现象确实很常见,这种融合现象尤其出现在印第安人的领地上,虽然很少有印第安男人娶白人为妻,但却有许多印第安女人与白人一起生活,并留下后代,这主要是因为印第安人的贞洁和婚嫁观念和白人不同,印第安人并不认为欢爱是可耻,而那些自由交易者往往又是单身男性,就算是已经结过婚的自由交易者,在荒野里待得时间长了,其道德观念也会变得非常淡薄。当时的自由交易者要是想娶印第安人为妻,只需要送给新娘父亲符合其地位的财货作为聘礼,并征得女孩家人的同意后,就可以娶印第安人为妻了。而通过这种冷冰冰的人口交易,印第安人女孩就成了自由交易者的私人财产(可以转卖),所以自由交易者常常与一名或数名印第安人女子通婚,并生育子女,但两者更多的还是“露水姻缘”,一般只维持几晚,但也有很多可以维持数年,甚至是一辈子。随着毛皮贸易的发展,距离欧洲人殖民地较近的东部地区已经找不到毛皮了,因为当地的毛皮动物已经被印第安人和殖民者联手灭绝了,之后的自由交易者想要获得毛皮,就要离开毛皮资源已经消耗殆尽的东部,向西部进发,而正是靠着这种对毛皮的渴求,自由交易者跟随着印第安人的足迹,来到了北美的深处,并将曾东部发生过的事情,在新地区重复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