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聊聊秦朝妇女在社会中的地位( 二 )


巴寡妇清
《史记》中曾记载了两件关于秦朝妇女再婚的典例:
(张耳妻)外黄富人女甚美,亡其夫,去邸父客。父客素知张耳,乃谓女曰:“必欲求贤夫,从张耳。”女听,乃卒为请诀,嫁之张耳。
这里的“亡其夫”并不是说她的丈夫去世了,而是说她甩了自己的丈夫,再嫁给了优秀的丈夫张耳。
张负女孙五嫁而夫辄死,人莫敢娶,平欲得之。
这句话就是说秦朝有一个叫张负的人,她的孙女已经嫁了五个丈夫,并且丈夫都死了,除了一个叫平的人,其余没有人敢娶她;由于古代人比较封建,认为张负的孙女克夫,毕竟先前的五位丈夫都死了,因此才没人敢再娶她。
而并不是因为张负的孙女先后嫁了五个丈夫,名声不好、身价低廉导致的无人敢娶;在秦朝再婚的妇女名声并不会变差,也不会受到人的指点和议论。

聊聊|聊聊秦朝妇女在社会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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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饰演巴清
秦朝的妇女再嫁是一个非常正常的现象,就像上文说的张耳的妻子、以及张负的孙女,再嫁并没有受到嘲讽和歧视,相反在选择丈夫的问题上还非常的挑拣;当然出现这种现象,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那就是秦朝的男子认为娶经历过婚姻的女子为妻,并不丢人。
秦朝法律保护合法的婚姻
众所周知,女子逃婚在古代是一件非常丢人的事情,无论是对娘家来说还是夫家都是如此;而秦朝专门为了这件事出了一条法律;据《秦简》记载,如果两人的婚姻在官府登记了,女子再逃婚,那么这个逃婚的女子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没有登记,便不会追究女子的责任。
这就像现代社会领结婚证一样,如果夫妻两人没有结婚领证,法律上是不会承认两人是合法夫妻的。
除此之外,秦朝的法律还针对男女私奔专门制定了法律条款,据秦朝《法律问答》记载,男女两人私奔成婚是不合法的,并且还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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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投意合的男女
这两点结合起来就好理解了,例如秦朝妇女甲被家人许配给男子乙,但是甲不喜欢乙,转身和男子丙私奔;这个时候如果甲和乙没有登记,甲就不会受到惩罚,但是会因为和丙私奔结婚受到惩罚,如果已经登记,那么就会两罪并罚。
秦朝法律还保护已婚妇女
在秦朝,如果夫妻二人过不下去,男子休妻是要当官府去登记的;如果男子休妻不到官府登记,是要受到惩罚的;据《秦简》记载:充妻不书,赀二甲。也就意味着该男子要拿出两套盔甲或者等值的钱币作为惩罚。
这项规定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秦朝男权,令秦朝男子不能随意的休妻,从而保护了妇女;这一点与后世男子随意休妻有着本质的区别,由此可见秦朝妇女是有秦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