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聊聊秦朝妇女在社会中的地位( 三 )


除此之外,男女两人在婚后生活中,秦律对男子的要求也非常的严格;男子不能随意殴打妻子,也就是不能对妻子家暴;据《秦简》记载:妻悍,夫殴笞之,决其耳,若折肢指,月失体,问夫何论?当耐。
意思是无论妻子如何彪悍,男子都不能对妻子家暴,如果违反了这项规定,就要对男子处以耐刑。

聊聊|聊聊秦朝妇女在社会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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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嬴政
甚至秦律还规定,在特殊的情况下允许妻子惩罚丈夫,例如妻子发现丈夫出轨或是与别人通奸,妻子可以将丈夫杀死,并且不用承担任何的责任。这一点是秦始皇亲自下的命令:夫为寄豭,杀之无罪。
由此可见,保持贞洁以及对婚姻的忠诚,并不是对妇女单方面的要求,而是夫妻双方应共同遵守的准则。
秦人几乎不受礼制的束缚,因此夫妻之间能形成比较平等的关系;秦朝时,夫妻双方已经有追求相亲相爱、白头偕老的观念,在秦朝的社会没有一点夫权的影子存在。
秦朝妇女可以参加各种社会生产活动
1.秦朝妇女可以直接从事广泛的田间劳作
例如秦朝末年,汉高祖刘邦任亭长的时候,他的妻子吕雉和他的两个孩子“居田中耨”,吕雉一个人几乎就承担了小家庭中的全部农业劳动。
吕后吕雉
这是因为秦朝时期连年征战,且大兴土木工程导致的,一旦丈夫服兵役或者徭役,妻子就要成为整个家庭中的顶梁柱,承担起全部的农业劳动,以维持整个家庭的生活。
2.妇女要种桑养蚕,织作绩缕
自古以来,我国就有着男耕女织的思想,在历史上,男耕女织也是相辅相成,遍布民间;这种生产方式的形成,是按照年龄和性别形成的分工;因此遍布民间的纺织业便是由广大的妇女团体来从事的。
例如《考工记》曾记载:纺丝麻以成之谓之妇功;在秦始皇的碣石刻石上也说:男女其畴,女乐其业。
这里的业便是指的纺织工作,由此便可以看出,女织行业是当时社会上主要的经济活动之一,它不仅可以解决当时人们的衣着服装问题,还可以在正常发展的情况下,增加当时政府的财政税收。
3.秦时妇女可以经商或为巫
我国古代一直以来就有重农抑商的习惯,无论是哪一个朝代,都大力支持人们从事农业生产,而并非商业活动;但是在秦朝却不同,秦朝不光可以进行商业活动,甚至于女子也可以从商。例如《秦简》记载:庚寅生子,女为贾。
意思就是说,在庚寅这一时刻出生的女子,将来会成为商人,可见在当时,秦朝的女子经商并非是一个罕见的现象,例如历史上的第一女首富就是秦朝的妇女巴清。
巴清雕塑
巫者,在我国古代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行业;无论是祭祀神明、还是祭祀先祖、或者是祈福求平安,或是祈祷凯旋而归,都离不开巫者;就是如此重要的一个职业,在秦朝也女性也可以担任;例如《日书》中曾记载:其主昌富,女子为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