雏形|唐代杨炎财政思想:两税法制度与预算制度雏形


雏形|唐代杨炎财政思想:两税法制度与预算制度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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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国基本上是个农业国,而农业国的立国基础是田制和租税,一旦这两项出现问题,国家肯定要混乱。唐朝中后期,由于经历了安史之乱,山河凋零,民生疲敝,田制和租税出现了很大的问题,如果不改革,那么很可能唐祚就此结束。唐德宗时的宰相杨炎,针对租庸调制出现的问题,提出了两税法,暂缓了危机局势。在古代中国经济史中,杨炎的财政思想十分值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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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炎是唐代著名的财政专家,唐德宗时,累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他是门下省的长官,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其实就是宰相。宰相就要肩负起治国的重任,对杨炎来说,这份责任格外沉重,因为当时唐廷的情况不容乐观,可以说是岌岌可危。这得从租庸调制度说起,所谓租庸调,是在均田制基础上实行的赋税制度,分为:租,实物地租;庸,去官府服力役,一般就是搞公共工程;调,向官府缴纳当地特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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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租庸调制,其实是隋朝均田制的改进版,这本是一种杰出的制度,对于恢复社会建设,增长人口和繁荣社会,都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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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典》记载,每一名唐朝百姓,只要年满18岁,就可以从官府那里领取1顷土地,按照唐制,1顷为100亩,这100亩土地中,80亩为“口分田”,等到人丁年老时,官府会收回,剩下20亩为“永业田”,属于个人财产,可以传给后代,并可以买卖。穷人补贴富人的后期租庸调制租庸调制实际上是一种以丁税为主的租税制度,欧阳修在《新唐书·食货志》中写到:“租庸调之法,以人丁为本。”在一个以建设和恢复为主的社会形态下,这种丁税制度不仅能体现制度公平也能体现财政效率。但是一旦社会退出建设期,进入财富积累期,丁税制度就属于一种不义之税,也就是俗话所说的用穷人补贴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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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宗时,唐朝早已退出建设窗口期,进入一个财富积累成型时期,由于永业田可以买卖,所以当时王公巨贾积极收买老百姓的土地,他们田连阡陌,家世殷实,根本不在乎丁税,但很多百姓沦为雇佣农,没有自己的土地,却还要承担沉重的租庸调制,由此产生了两个后果,其一,百姓贫困,民怨沸腾;其二,富户少交税,贫者交不上税,国库空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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