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中国士绅消亡史:千年皇权不下县,乡村自治靠士绅( 二 )


说法|中国士绅消亡史:千年皇权不下县,乡村自治靠士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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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绅可以是告老还乡的官员,或者官员德高望重的长辈,亦或是受过教育的地主,当他们成为士绅的那一刻,就告别了“正式权力”,走向了“非正式权力”。士绅的权力构成西周时期, 分封制是国家权力及资源的分配方式,天子按照公、候、伯、子、男的秩序分配相应的土地与人口。《周礼》记载: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其食者半;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其食者三分之一;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里,其食者三分之一;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其食者四分之一;诸男之地,封疆方二百里,其食者四分之一。秦朝一统六国后,便开始了不断加强中央集权的道路,摒弃了分封制,设立郡、县、乡、里、亭之制。但是无论是秦汉,乃至明清,皇权委派的官员到了县这一级便结束。知县一级被称为“七品芝麻官”,其实一点也不小,但却是代表皇帝的最后一级,那么县以下的单位,如何治理呢?中国社会学家费孝通在《乡土中国》提出了著名的中国社会“双轨政治理论”,他认为中国的封建社会构成一方面是自上而下的皇权,另一方面是自下而上的绅权和族权,二者平行运作,互相作用,形成了‘皇帝无为而天下治’的乡村治理模式,塑造出一个形象而又独特的描述传统中国政治运作逻辑的双轨政治模型。”
说法|中国士绅消亡史:千年皇权不下县,乡村自治靠士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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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绅便填补了县以下的权力真空,在开头也说过了,这种权力一是“非正式权力”,二是“相对”的自治,在大型国策面前,依然要在县级官员的管辖之下。那么为什么需要这种“非正式权力”呢?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因为国土辽阔,而古代经济发展较慢,朝廷的财务有限,自然供养的官员也有限,如果县以下还需要委派各级官员,那么选拔成本将数倍增高。二是基本所有的父母官都是异地上任,所以到了一个新地方,没有帮手,为了使自己的权力能够执行,也要借助士绅及地方精英的力量。三,乡绅最重要的特质并不是当过官,而是受过教育,封建时期普通人受教育程度都很低,基本在乡里识字就算是读书人了。但既要中央集权,却又要乡村自治,文化的灌输就非常重要。中国古代的知识分子并不是在生产知识领域的,而是在儒家文化范畴内的,说白了就是规范人的行为,在受教育程度偏低的乡村,士绅们的文化领袖作用也尤为的重要。教育程度较高的士绅们在皇权与民意之间起到了一个有效缓冲的作用,而知县一级官员也省去了巨大的沟通成本,他们只需要和士绅代表们沟通,再由士绅往下和乡民们沟通便可以了。基于士绅的官僚背景,县级官员与士绅的沟通自然通畅很多,只要士绅认可了,作为本地代表自然有办法让乡民们认可中央政策。士绅的存在,也不仅是微观上沟通需求,同样也是宏观的政治需求。高度的中央集权代表着皇帝的权威至高无上,“天子”这样的神化称呼也证明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