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浅析明代罪己诏,从这些皇帝“检讨书”中来看明朝国运的渐衰( 四 )


浅析|浅析明代罪己诏,从这些皇帝“检讨书”中来看明朝国运的渐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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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崇祯十六年,满清大掠北归,在螺山大破明朝八镇军兵,因为满清入关导致“畿内山左,极目丘墟”,而流贼“矫命横行,连陷藩封,震惊陵寝,豫楚江北,半被摧残”,故此崇祯皇帝“特下罪己之诏”。在崇祯十六年的下半年,张献忠南下破武昌,杀掉楚王朱华奎,孙传庭因为军队缺乏粮饷被李自成击败退守潼关,李自成破关而入斩杀孙传庭,在陕西一路攻城略地,西安沦陷,秦王朱存枢被杀,李自成已经在陕西站稳了脚跟。崇祯十七年正月,李自成建国“大顺”,改元“永昌”,宣布“吊民伐罪”东征明朝,随后李自成就攻克太原,俘虏晋王朱求桂,至此李自成已经占领了湖广河南大部地区以及西北数省之地,大明的亡国已经进入了倒计时阶段。晋王的死让崇祯皇帝再次下罪己之诏,在诏书中崇祯皇帝不断的反思和认错,在诏书中多次出现“罪在朕躬”、“朕之过也”之类的话语,表明了此时崇祯皇帝的痛苦。短短一月之内,李自成的大军已经直逼京城,崇祯皇帝于是颁布了自己人生中的最后一封罪己诏,深知自己中兴大明的愿望已经成了泡影的崇祯帝不再客气,在诏书中对贪官污吏和骄兵悍将多加斥责,并且认为自己不能对此明察秋毫,“任用非人”,故此自己有大罪。
浅析|浅析明代罪己诏,从这些皇帝“检讨书”中来看明朝国运的渐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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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除了第一次下诏罪己是在崇祯八年以外,之后的五次罪己诏都是从崇祯十四年至崇祯十七年短短三年内连续颁布的。在崇祯十七年二月和三月崇祯皇帝更是连续下发了两份罪己诏,崇祯亦是意识到自己已经走到了穷途末路,不可能再实现中兴大明的理想了,这六份诏书除了崇祯八年是针对剿匪失利下诏罪己,之后无一例外,都是因为天灾人祸,自然灾害和流民四起而下诏罪己。然而再怎么表明自己励精图治的决心在此时都毫无用处了,上天并不能真的听到人间天子的呼救,最终随着崇祯十七年三月最后的罪己诏中的一声声“朕之罪也”,明朝最终走向了覆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