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公司|嵇少峰:蚂蚁的出路与监管的边界( 二 )


2、监管的压力会迫使蚂蚁主动地进行拆分 。
蚂蚁面临两种选择 , 一是蚂蚁集团整体被纳入监管范围 , 以金控集团的身份接受审慎、全方位监管;二是将数字科技版块独立出来 , 让这一部分不接受严格监管 。 对蚂蚁来说 , 显然选择后者更加明智 。 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4号《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已经于2020年11月1日开始施行 , 金融控股公司将面临央行与银保监会的双重监管 。 虽然具体细则尚未发布 , 但《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明确: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金融机构以及集团整体的资本应当与资产规模和风险水平相适应 , 资本充足水平应当以并表管理为基础计算 。 可见监管约束也主要是杠杆率控制 , 大额风险暴露管理等等 。 同时 , 全国范围内开展互联网业务的小贷公司必须满足资本金50亿元且受银保监会审批与监管的规定 , 也将使蚂蚁集团在审慎延伸监管的习惯下被整体纳入监管 。 对于一家需要连续创新的科技公司来说 , 这种监管环境显然压力极大 。
2020年9月23日 , 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金融数据安全数据安全分级指南》(JR/T 0197—2020)金融行业标准 。 标准给出了金融数据安全分级的目标、原则和范围 , 明确了数据安全定级的要素、规则和定级过程 , 并给出了金融业机构典型数据定级规则供实践参考 , 适用于金融业机构开展数据安全分级工作 , 以及第三方评估机构等参考开展数据安全检查与评估工作 。
如果蚂蚁集团被视为金控集团的主体 , 则全体系的数据管理将会被要求纳入金融行业标准执行且需要接受第三方机构的检查与评估 , 这一点对极其强调其大数据价值的蚂蚁来说是难以承受的成本 。
因此 , 蚂蚁明智地选择也应该是把数据、科技服务单独拆分 , 最大限度地脱离监管的视野 , 只有这样才能保持更大的灵活性与创新空间 。 网商银行、消费金融、小贷业务等金融业务 , 由于严监管失去了套利的空间 , 独立出去是明智的 , 蚂蚁科技与蚂蚁金融之间事实上也可以通过商务合作的关系 , 实现将大部分利息收入输送给科技、助贷服务的蚂蚁科技版块 , 从而支撑利润增长与高估值 。
事实上 , 2019的蚂蚁金服就计划成立一家新的子公司 , 以此申请金融控股公司牌照 。 蚂蚁金服将由此被一分为二 , 分别设置在两个公司之下 。 第一个公司:持有小贷、银行、保险等金融牌照的相关业务 , 划入新成立的“金融控股”旗下 。 第二个公司:金融云、风险管理等科技业务将保留在蚂蚁金服体内 , 如今蚂蚁金服变身蚂蚁集团 , 以统一的科技身份实施了整体上市的策略 , 并连续两年迅速放大信贷规模 , 希望通过金融的利润来美化蚂蚁集团的报表 , 进而实现超预期科技公司估值的目标 , 如今监管提前来临 , 相信这种拆分又将重新回到计划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