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错|互联网大变天,巨头们到底做错了什么?


做错|互联网大变天,巨头们到底做错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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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来源创业邦专栏袁国宝,作者袁国宝,NewMedia新媒体联盟创始人、资深媒体人、新媒体营销和品牌传播专家,创业邦经授权转载。
2020年11月发生的一系列标志性的事件,注定会被载入史册——密集而频繁的监管动作,平地惊雷,炸响了中国整个互联网。
先是上交所发布公布暂缓蚂蚁科技上市,随后《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更是剑有所指。
而在2020年11月10日,则迎来了互联网圈“最大的爆炸”——当天,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南》)。
随后,阿里、京东、腾讯、美团受此影响,两天内市值就累计蒸发了近2万亿港币——阿里两天跌去了14%,市值蒸发近8000亿;京东两天合计跌去超17%;美团两天合计跌了20%;腾讯两天跌了11% 。
查看这几家公司近些天的市值表现,更是一路飘绿——这不禁令人疑惑:
比如,这一纸《指南》,为何就具有如此大的能量?
比如,为什么要发布《指南》,互联网巨头们到底做错了什么?
比如,《指南》如此大的力量,会不会“矫枉过正”?
比如,《指南》实施之后,对中国互联网生态,究竟是好是坏?
想走的更远,还得从产品质量上集中发力。
1、蛇打七寸,为什么大厂们都在喊痛?
完美日记并不是误打误撞碰巧走对路的愣头青,强大的核心团队和领导层是完美日记走到今天
这一纸《指南》,为何具有如此大的能量?
首先,是范围广。
在《指南》出台前的11月6日,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就召开规范线上经济秩序行政指导会,并邀请京东、美团、阿里巴巴、字节跳动、滴滴、快手、携程、拼多多等27家互联网平台企业代表参加。
再加上《指南》中适用范围,基本涵盖了整个互联网生态。正因如此,《指南》由点及面,波及甚广,将在未来极大影响国内互联网生态,更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在27家互联网各行头企的辐射下,全国近 10 亿网民都将被直接影响。
可以说,这将是一个巨大的转折点。
其次,是《指南》的内容,具有极强的指向性。
抛开国家意志力量先不说,单从内容来看,这款“针对性”十足的《指南》正为互联网各大量身定制。
曾有观点认为,中国互联网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这是一个难以对垄断评判的行业——诸如大数据、科技、虚拟化等难以具化,以及以往围绕“价格”“产品”反垄断方法的不贴合,导致传统的反垄断法律对互联网行业不适用。
但现在,一切都不再是理由!
《指南》围绕“如何判断一家平台的某些行为是属于垄断的?”,在第一章总则的最后一段,就做出以下明确界定:
“在特定个案中,如果直接事实证据充足,只有依赖市场支配地位才能实施的行为持续了相当长时间且损害效果明显,准确界定相关市场条件不足或非常困难,可以不界定相关市场,直接认定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实施了垄断行为。”
这意味着:一家互联网公司做出的任何举动,只要它借助了自己的市场支配地位实施,而且效果明显,就可以认定是“垄断”。
正因如此,《指南》一出,明确指出电商平台上常见的问题诸如:“二选一”、差别待遇、限定交易、低于成本销售、“大数据杀熟”等等,都可被认定为垄断。
更为关键的是,在这补充性质的《指南》背后,还蕴含着巨大的“杀招”——根据此前颁布的《反垄断法》,一旦企业被认定为垄断,处罚额度将非常巨大,至少为该企业上年销售额的百分之一。
如果将各大互联网大厂对号入座,这“百分之一”可不是几个“小目标”就能解决的哦。
从这一点上说,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行业也不是。
2、“大”不是原罪,恃强凌弱才是
那么,为什么要发布《指南》,互联网公司究竟做错了什么?为什么国家要着急下手呢?
不妨换个角度——中国互联网所谓大厂们的垄断,已经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
此前,一篇《收割者:腾讯阿里的20万亿生态圈》文章刷屏,其间就指出:
“通过近年5000亿-6000亿元规模的投资并购,腾讯与阿里巴巴分别构筑了10万亿市值的生态圈,5年间膨胀了10倍。相比之下,上海市地方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总市值为2.8万亿元;深圳300余家上市公司总市值11万亿元;A股总市值10万亿美元。腾讯与阿里的资本能量,甚至已能与一座一线城市比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