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重金悬赏扫黑除恶线索 一次性奖励现金最高5万元( 五 )

四、奖励程序

1.市扫黑办直接受理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交由市公安局或县市区扫黑办核查,查证属实的,市扫黑办提出奖励对象和奖励金额,经市扫黑办主任批准同意后,予以发放;市公安局直接受理并查证属实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由市公安局提出奖励对象和奖励金额,报市扫黑办审核,经市扫黑办主任批准同意后,予以发放;市纪委监委受理并查证属实的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由市纪委监委提出奖励对象和金额,报市扫黑办审核,经市扫黑办主任批准同意后,予以发放。

2.经批准后,市扫黑办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举报人应当在接到领取奖金通知后30日内,与市扫黑办联系并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放弃。

3.举报人本人到市扫黑办当面领取奖金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简述线索内容;举报人委托他人领取奖金的,领取人需携带举报人授权委托书连同本人及举报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简述线索内容;匿名举报的,举报人可使用6位数以上的密码作为本人代码,领取奖金时需提供此代码,并简述线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