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重金悬赏扫黑除恶线索 一次性奖励现金最高5万元( 六 )

五、不予奖励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1.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人员、服刑人员检举揭发的;

2.公安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事先掌握的;

3.国家工作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知悉的;

4.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员举报的;

5.其他不属于奖励范围的情况。

六、保密和保护措施

1.任何举报人依法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行为,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相关部门对举报内容和举报信息应当严格保密,对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造成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其相关责任。

2.举报人因举报、作证请求予以人身安全保护的,相关部门应依法依程序对举报人采取保护措施。对蓄意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严禁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或虚报冒领奖金,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县市区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