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东洞庭湖上餐馆遭关停,老板索赔千万被判合同无效( 四 )

刘平说,君山法院在审理时认为,既然合同无效,有过错一方赔偿对方损失是基于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的范围限于信赖利益,不包括在合同有效情形下对方通过履行合同可以获得的利益。那么在合同签订时君山区某水利管理委员会收取的8000元租金应当返还。

刘某要求君山区某水利管理委员会赔偿其在餐饮船只装修、改建中的费用。君山法院审理认为,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因刘某没有办理审批手续,擅自对船体进行水上餐厅的装修,2016的5月29日、6月12号对现场进行检查,并在同年7月4日作出了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

"没有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是不允许开工建设的,刘某进行改建装修的行为违反了环保法规定,因为自身过错导致的损失应该由刘某自己承担。"刘平说,当前我国对主要河流、湖泊的管理非常严格,刘某拿回船舶后应该让它回归本位,泵船就应该作为泵船使用,违章建筑也应该拆掉。

"刘某的诉求中有750万元的可得利益的赔偿,可得利益不属于可信赖的利益,不是合同有效下可以取得的利益,也没有支持。"刘平说。

发司法建议函要求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