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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盘点2018法治热点 “昆山反杀案”伸张正义者不担责( 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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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微博、微信、网络直播等新媒体的快速发展,对履行执法职责的公安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公安部在2016年就提出,民警执法时,面对群众围观拍摄,在拍摄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习惯在镜头下执法,这既是保证执法的规范严谨,也是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同时,在几起“教科书式执法”事件中,可以看到,呼唤公平、法治、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成为执法者与群众的同一价值取向。

在这段执法视频中,面对当事女子的“呼救”,围观群众并未响应;几段视频的拍摄者在行使公民监督权的同时,并未因为“博眼球”而对视频断章取义、歪曲事实,而是客观、完整地还原执法全过程,最后让执法赢得群众点赞。这是公民法治意识的提高,也是对执法公信力的自觉维护。

个人权利与公权力的界限

【镜头】

今年年底,“浙江乐清一男孩失联5天”的消息引发公众关注,家人一度悬赏50万元征求线索。12月5日,乐清警方通报称,失联男孩已经找到,并查明,男孩母亲陈某因与丈夫存在感情纠纷,为测试丈夫对自己及儿子是否关心、重视,蓄意策划制造了该起虚假警情。12月14日,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对“失联男孩”母亲犯罪嫌疑人陈某批准逮捕。


稿源:( 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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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法治|盘点2018法治热点 “昆山反杀案”伸张正义者不担责( 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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