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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湘潭两级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纪实(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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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湘潭市两级法院在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中,进一步明确了涉民生执行案件 “三优先” 的原则。即利用已有的民生案件快速执行“绿色通道”,在特殊管理、快速执行、便民利民的原则下,保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支付,公开公正高效地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软硬兼施”,对被执行人“躲猫猫”说不

小海(化名)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爱他的父母和奶奶。可是, 2012年小海才2岁多的时候,父母因感情破裂调解离婚了。调解结果为小海由父亲万某抚养,母亲陈某在2015年前付清36000元抚养费。但没过多久,小海的父亲万某被判处刑罚,小海只能由其奶奶带养。而小海的母亲陈某仅在调解协议签订时付了8000元,此后迟迟没有兑现剩余的大部分抚养费。

2016年4月,小海奶奶受父亲万某委托向湘乡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陈某兑现未付的抚养费。可是被执行人陈某仍然不付清抚养费,仅每个月支付200元到奶奶账上。当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陈某联系时,陈某却行踪不定,拒绝现身,竟和法官“躲猫猫”。

眼看小海一天天长大,奶奶的年纪也越来越大,而新的一年即将到来,湘乡法院执行法官加大了对该案的执行力度。他们兵分两路,一方面详细了解小海家庭具体情况,做好小海奶奶的帮扶安抚工作;另一方面,和公安等相关部门全方位了解被执行人陈某的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2019年1月,被执行人陈某的线索出现。原来早几年陈某一直在外地务工,虽然经历了再婚,但回本地的机会并不多。而最近一年,陈某与现任丈夫在本地经营了一家小店。执行法官顺着这条线索,于2019年1月23日找到了陈某,并要求其履行付清剩余2万元抚养费义务。


稿源:( 湘潭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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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法院|湘潭两级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纪实(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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