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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 男子入狱前将色情 “生意” 外包每月拿分红(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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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的生意是他向垄断" 小卡片" 市场的上线处承租来的,刑满释放后的朱某与上线因为上涨的" 租金" 起了冲突。

2 月26 日,株洲芦淞区法院公开宣判了该案,朱某与其上线彭某等9 人分别因犯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获刑。

入狱期间每月收入一万

据潇湘晨报此前报道,朱某是湖北咸宁人。2015 年底,朱某来到株洲,他发现通过到酒店发色情卡片,再招募失足妇女上门服务的方式赚钱比较容易,于是干起了这门营生。

起初,朱某联系长沙某印刷厂印制色情小卡片,卡片上留下其专门办理的接单手机号,自己到一些酒店发放,通过同行推荐等方式招募失足妇女。有嫖客打来电话后,朱某先与嫖客谈好价格,再安排人上门服务,事后朱某分得收入的一半。

对这行熟悉后,朱某找来了老乡段某以及胡某等人一起来干。

朱某的生意是他以每日200 元的" 租金" 从上线彭某那里承租来的。彭某系娄底人,2016 年左右,他通过每月给予一定好处费的方式,与芦淞区、天元区、石峰区等多家酒店口头约定,在酒店发色情小卡片的人,必须由他指定。彭某与朱某约定,允许朱某在自己掌握的酒店发小卡片,供朱某手下失足妇女上门提供服务。在朱某" 承租" 期间,如果有其他人也在这些酒店发卡片,则由彭某安排人负责清理。如果对方坚持要在这些酒店发卡片,彭某则纠集人员以武力解决问题。同样,如果朱某不按时缴纳" 租金",彭某也同样以武力威胁的方式解决。


稿源:( 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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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犯罪| 男子入狱前将色情 “生意” 外包每月拿分红(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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