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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 男子入狱前将色情 “生意” 外包每月拿分红(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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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彭某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对被告人杨某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对朱某等其余7 名被告人以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五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潇湘晨报采访人员周凌如

犯罪| 男子入狱前将色情 “生意” 外包每月拿分红



稿源:( 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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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犯罪| 男子入狱前将色情 “生意” 外包每月拿分红(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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