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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发布2018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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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依法对案件展开了调查。经过调解,最终经营者同意更换一台同类型、同规格、同价格的手机。

十、网购食品投诉案

2018 年4 月16 日,消费者程某以微店销售的香辣豆腐乳无任何标签标识为由,向辰溪县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对被投诉人经营的土特产实体店进行检查发现,被投诉人经营的土特产店主要以实体店形式销售本地土特产食品,附带开展网上销售。因在网上销售的豆腐乳、辣椒油、豆豉辣椒三种食品都是事先加工好后统一罐装按照预包装食品进行销售,没有任何标签标识,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案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主动提供证据,不仅对投诉人程某及时进行了经济赔偿,对其自身加工过程中存在的标签标识问题也及时进行了整改,投诉得以妥善解决。

(怀化日报 作者:史琴)


稿源:(怀化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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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怀化市发布2018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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