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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通报9起食品药品违法案件典型案例(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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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邓某全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豆芽案

  2018年7月17日,临澧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成功端了一个生产经营有毒有害豆芽的窝点。执法人员在邓某全生产经营绿豆芽的场所内发现有标示为“‘红m方’SODIUM HYDROSULPHITE 88%MIN,N.W.25KGS”等文字和图像的白色粉末一袋,在一水缸内发现有使用完毕的塑料针剂20支以及生产经营绿豆芽的其它设施设备,并现场对生产经营的绿豆芽和绿豆芽(前期),生产绿豆芽使用的无名水、绿豆芽漂洗水、绿豆芽喷淋水进行了抽样检测,经第三方法定检测机构检验,邓某全生产销售的绿豆芽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无名水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绿豆芽漂洗水、绿豆芽喷淋水含有亚硫酸盐。经专案组联合调查,犯罪嫌疑人邓某全、朱某香夫妻在家中生产豆芽的过程中,为使绿豆芽无根、亮白、防腐、易销售,从湖北购买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纳成分的“营养液”和含有亚硝酸盐成分的“保鲜粉”添加进去,之后将豆芽销售出去,在2017年3月至2018年6月期间共计销售有毒有害的豆芽3万余斤。2019年6月,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临澧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犯罪嫌疑人邓某全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朱某香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并禁止2人在六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销售活动。


稿源:(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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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常德通报9起食品药品违法案件典型案例(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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