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案例】民间借贷未约定利率,未约定利息的还款只还本金吗?
民间借贷过程中很多情况未约定利息,以至于
债务人
还款的时候容易产生纠纷,甚至是对于已还款项的性质有了不同的看法。那么,如果民间借贷未约定利率,未约定利息的还款只还本金吗?今天,淘债宝
小编就以下案例为大家详细说明。马某洁借杨某霞人民币100万元,未明确载明利息及利率。之后马某洁陆续分18次向杨某霞账户转款共计564.27万元。对付款性质双方说法不同,杨某霞称,马某洁因资金周转需要借款,口头约定月息3分、随借随还,因均采用转账往来,2014年4月1日后未再要求马某洁出具书面借条,已归还借款也未收回借条。马某洁转出银行流水帐中2014年7月21日100万元、8月27日190万元、2015年1月5日30万元、2月27日30万元、3月18日90万元、5月15日一笔50.7万元中50万元,共计490万元系归还本金,现结余本金80万元,其余12笔零星款项及2015年5月15日一笔50.7万元中0.7万元,共计74.27万元均系马某洁分段计算的利息。马某洁称,借款没有约定利息,应视为无利息,所还款项均应认定为本金。
法院判决:未约定利息的还款是不是本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本案中,杨某霞与马某洁并未订立书面合同,书面借据中虽然没有载明利息利率,但双方在实际履行过程中,从双方来往清单可以确定马某洁实际已经按照月息3分支付给杨某霞相应利息,能够印证杨某霞所陈述的利息约定及履行事实,马某洁陈述双方没有支付过利息,不符合民间借贷的常理,也与双方实际发生的交易流水事实不符。但双方按照月息3分计付的利息,超过同期银行
贷款
利率的四倍,只能按照四倍部分予以保护,超过部分的利息可以折抵本金。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双方借款关系发生时一年期贷款利率为6%,四倍上限为月息2分。超过部分利息折抵本金后,马某洁尚欠杨某霞本金552433元。律师说法:未约定利息的还款只还本金吗?
根据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借款利息可通过书面及口头形式进行约定,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对于合法的利息约定,都应予以保护。马某洁与杨某霞虽未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利息,但从双方往来账目明细可反映出,马某洁向杨某霞的借款支付有利息,应可认定当事人就借款的利息进行了口头约定。另外,我国民间借贷关于利息的约定:①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中出借人未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确,出借人主张借款人偿还本金及利息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②民间借贷中借款人主张返还已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对于超过部分的利息法院会判处予以折抵本金。所以,未约定利息的还款还要看具体情况,才能认定是否是归还的本金。
以上就是淘债宝小编为大家精选的债务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其他 债权债务
文章来源: 淘债宝
版权声明:公益分享,如有版权异议请给我们联系处理010-51666654
欢迎就债事相关话题给我们供稿,采纳有报酬,联系电话:13466664657
发布债权让更多人帮您变现
请关注淘债宝,点击 进入网站 注册发布 信息管理
债权处置风险代理 咨询:010-51666654 或 13466664657
我们竭诚为您提供以下服务:
*
法拍资产
* 债权交易
*
项目融资*
股权融资* 法院解查封
*
法院解抵押
*
垫资赎楼咨询:010-51666654 或 13466664657
相 关 阅 读
01
02
03
04
05
06
07 淘债宝专家介绍
08
查看更多债务案例信息
↓ ↓ ↓ ↓ ↓ ↓
- 根据2018最新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出现这一行为,当事人将会坐牢!
- 案例分析:市政给排水工程造价控制案例分析
- 还不起债务比买不起房更可怕,我国30%家庭不堪一击!
- 元宵节,紫金民间艺术巡游,即将拉开大幕!
- 酸儿辣女?民间谣传而已!
- 【以案释法】为逃避夫妻共同债务闹离婚!该承担何种处罚?
- 今晚八点,千聊公益直播课!案例解析:汇算清缴报表填报技巧
- 桂林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 黄骅:民间文艺汇演红红火火迎佳节
- 崇左市纪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