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翔案执行波澜:追缴违法所得依据\"谁实际取得谁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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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徐翔案再起波澜,徐翔妻子应莹委托律师对案子执行提起异议:认为法院查封、扣押和冻结的资产中,有一些合法资产收到不公正对待,财新报道称,徐翔家人要求返还200亿资产中的130亿元。

这是徐翔2015年11月案发后,家属第一次公开发声。昨日晚间(3月2日),界面新闻采访人员获得了一份徐翔案财产执行异议代理意见,其中家属对法院的案件执行主要有以下异议:

首先,家属认为追缴违法所得应当依据"谁实际取得谁上缴"的原则,不能连坐。比如,判决书认定的王巍实际获得的6.4亿余元交易所得以及11.2亿余元分成款应向王巍追缴,不应从徐翔合法财产中追缴。对于其他涉案人员的违法所得,也不应再从徐翔合法财产中重复追缴。

据意见书陈述,在徐翔与王巍合作帮助上市公司股东减持期间,王巍是私自从上市公司股东处收分成款,徐王二人也因此产生分歧。

界面新闻获悉,仅王巍牵扯的上市公司就有华丽家族(600503.SH)、上海新梅(600732.SH)、中弘股份(000979.SZ),乐通股份(002319.SZ)、金科股份((000656.SZ))等多达13只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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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家属对集合信托问题产生的处罚也发起了异议。当年市场热门的泽熙公司的多只产品均为集合信托,这其中包括泽熙2、3、4、5号集合信托,这些产品曾参与过涉案的13只股票的交易,现在投资者实际赎回的资金中就包含参与13只股票交易的违法所得,这些利润都由投资人全部赎回,但是违法所得却向徐翔追缴。

从时间上看,徐翔17岁开始炒股,尚未成年,初始资金皆由父母提供,在此后二十多年的投资生涯中,从未和父母进行过财产分割。

根据判决书,徐翔非法所得金额已经确定并全部被追缴,因此法理上,剩下的被查封、冻结和扣押的财产均为合法财产。家属认为,对于徐翔家族的合法财产,应首先扣除父母及他人的合法财产,再对剩余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去徐翔妻子的一半合法财产,剩余部分才是徐翔个人财产,应作为罚金执行。

目前徐翔父母和儿子名下的房产和银行账户都被查封,这其中包括徐翔母亲持有的大恒科技和文峰股份的公司股份,徐翔父亲任大股东的西藏泽添公司持有的宁波中百股份。

2017年5月,浙江私募圈曾对徐翔案的判决与案件执行有过两次闭门讨论,这些投资人均认为徐翔案的执行可能会存在诸多问题,而且这一案件处理结果也将成为资本市场违法处理的经典案例。

" 至少2010年以前,徐翔已经积累数十亿资产,若都是合法资产,那家庭成员至少应该拿到合理合法的部分,退一万步,若徐翔妻子提起离婚呢,这些合法部分资产甚至是上市公司股份总要分割给她吧。"浙江私募圈的一位投资经理对界面新闻说。

(黄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