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新农合及大病保险报销漏洞骗保 16人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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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报销漏洞骗保 16人领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经小飞)近日,随着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裁定,一起新农合及大病保险诈骗案尘埃落定:16名作案人员分获8个月至13年不等的刑罚,以潘某为首的保险诈骗团伙被打掉。





2016年3月至2017年2月,富川瑶族自治县潘某等人利用医疗信息无法跨省查询审核,只凭医疗费用发票、患者身份及参合资料即可报销这一漏洞,通过高额利益诱惑,借用多人新农合参合证、身份证、银行账户等资料,编造罹患癌症等事由,伪造外省就医的医院病例、发票等资料进行报销,骗取新农合及大病理赔款。





2017年1月9日,中国人寿富川支公司接到富川社保局新农合管理办提供线索称,该县福利镇村民奉某因患宫颈癌在外省住院的报账材料公示后收到异议反馈,由于也涉及大病保险,要求支公司协助核实。支公司通过实地调查走访发现,报账人奉某并未罹患宫颈癌,也未到报账材料中涉及的外省医院治疗,该赔案系潘某等人涉嫌冒用奉某名义,以虚假理赔资料骗取新农合及大病保险理赔款。





广西保监局了解情况后,与相关方做好沟通会商,对类似赔案开展联合排查,共查出19件外省治疗的疑似欺诈案件。在随后的工作中,他们一方面派员至涉案“患者”家中宣讲政策法规,敦促其返还违法所得,另一方面在掌握前期证据的基础上,及时将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先后将首犯潘某及其他1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经侦办查明,潘某等人在富川及平乐县6个乡镇共作案18起,骗取新农合及大病保险理赔款130余万元。2017年11月,富川检察院就该案向富川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近日,贺州市中院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