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例刑附民公益诉讼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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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首例刑附民公益诉讼案胜诉





本报深圳6月20日电记者唐荣通讯员陈昱儒记者今天从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办理的王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获得法院判决支持,成为深圳市首例胜诉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今年4月,罗湖区检察院民行部筛查到王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的民事公益诉讼线索。被告人王某长期销售无产品检测证明的不合格水产品,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两次对王某销售的大闸蟹抽样检查,检验结果均是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合格。





经过深入研究、反复论证、广泛查阅法条、不断向上级院请示、积极同法院沟通,查清案件事实后,罗湖区检察院依法对王某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法院判令被告人王某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以警示教育公众,消除危害影响。最终,罗湖区检察院的诉请得到法院判决支持,获得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