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票价从政府定价 改为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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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票价从政府定价 改为市场调节价





今后,道路客运价格、汽车客运站收费将不再“由政府说了算”,而是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市场说了算,客运经营企业可根据情况自主定价。





近日,惠州市发改局发布《关于放开道路客运价格、汽车客运站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称,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规定,道路客运价格、汽车客运站收费不列入政府定价范围,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南方日报记者 周欢





从5月1日起放开价格





该通知明确,放开道路客运价格、汽车客运站收费。自2018年5月1日起,道路客运价格、汽车客运站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企业根据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制定。





惠州市发改局在通知中要求加强价格监测和市场价格监管。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道路客运价格监测工作,加强重点地区、重点线路节假日期间客运票价监测,加强比较分析和预警,遇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并第一时间报告县(区)政府和市局。同时,畅通12358价格举报投诉渠道,做好价格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哄抬票价、价格欺诈将被严肃查处





放开价格后,是不是意味着客运企业可以“任性”涨价、哄抬票价?政府对汽车客运票价就完全“撒手不管了”?答案是否定的。





惠州市发改局明确,加强放开后的市场监管,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哄抬票价、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维护市场良好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惠州市发改局还强调,各客运站场、客运企业要自觉规范经营和价格行为,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规定,要在客运站场、客车等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公布各线路的车型、运营方式、票价、监督电话等,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监督。





此外,客运站场要公示站场服务收费项目、对应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没有实质性服务内容、不提供服务或未按公示内容提供服务的不得收费,同一服务内容不得重复设项收费。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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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放开收费





又一项收费放开了。近日,惠州市发改局发布《关于放开惠州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惠州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的管理方式由政府定价管理调整为市场调节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单位自主制定。





记者了解到,惠州调整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管理,是依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下放和委托管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惠州市发改局强调,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单位必须做好明码标价,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得采取价格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惠州市发改局(含原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惠州机动车排气简易工况法检测收费等问题的通知》等文件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