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边的混凝土搅拌站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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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卢志坚通讯员梅静寒剑)“这个案子判得好,再没人敢打耕地的主意,咱也可以畅快吸口气了。”近日,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汪家村黄庄组、夏桥组的村民得知,经邗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已经宣判,他们个个脸上笑开了花。





2016年2月至4月,开有一家建筑工程公司的葛某,见混凝土搅拌生意利润丰厚,便想找块地自己建个搅拌站。他通过朋友,联系到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的王某。王某与侯某、卞某、吴某商议后,在明知土地性质为耕地的情况下,向黄庄组、夏桥组组长赵某、张某承租19.66亩耕地并高价转租给葛某。其后,葛某将该地块硬化并建成搅拌站,致使该地块的种植条件被严重毁坏,产生的噪音和粉尘也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周边居民白天不敢开窗、外出需戴口罩,群众反映强烈。





当地国土部门发现后多次制止,但葛某置若罔闻。鉴于葛某非法占用耕地面积较大且造成毁坏,国土部门以其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





由于上级检察机关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要求,扬州市检察院决定,将该市检察机关所有环保案件均交由邗江区检察院办理。该案移送至邗江区检察院后,该院发现,此案在当地并非个例。由于施桥镇紧邻长江,运输便利,不少建材生产企业将厂址选在这里,而加工建材产生的大量污染物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牺牲耕地和环境赚昧心钱,决不能在这片土地上滋生。”2017年12月22日,邗江区检察院就该案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王某等7人及葛某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修复被毁耕地。





案件庭审时,邗江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晓强、副检察长王林分别担任刑事公诉人、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法庭对所有被告人均作出有罪判决,并支持了公益诉讼起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该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近百人观摩了庭审。





记者了解到,该案在办理过程中,经检察机关与国土、公安、法院等会商,拟定了科学的土地复垦方案,经拆除地上建筑物、改良土壤、疏通沟渠等一系列措施,目前该地块已恢复种植条件,数百株树苗也已补种到位。此案的查办还推动了当地非法占用耕地现象的清理,截至目前,施桥镇已有十余家混凝土搅拌站被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