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鲜速递-实证调研】|陈雯| 形式“同质”与本质“异质”:新生( 七 )

“父母之命的傀儡婚姻”相对应,而非做绝对严格的边界和模式的类型划分。

3.非婚生育的边缘婚恋

主要是指成年早期外出务工的农村青年在短暂或漫长的打工生涯中,基于人性内在的精神—情感需求(如对爱情的美好向往、对孤独寂寞的恐惧、对社会交往的渴望等)或社会外在的物资—功利需求(如挥金如土奢侈生活的仰慕、不劳而获的懒惰享受等)而在恋爱婚姻模式上主动选择或被动接受的非婚同居、包养被包养、非婚生育、堕胎或遗弃婴儿,却始终未能接受父辈认同和世俗认同,也未举办法律和民间婚姻仪式的短暂或持久的婚恋类型。

从情感角度而言,边缘婚恋类似异地婚恋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相互吸引、自由恋爱的进步文明因素,如个案小婉来自重男轻女的河南农村,在上海做饭店服务员的辛苦工作中结识了继承家族企业风度翩翩的年轻老板王总,基于仰慕崇拜和安全依恋成为情人和“小三”并住在王总为其购置的别墅,生育一儿一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