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领域央地事权划分方案出台 疫苗等事项划为中央事权( 三 )

目前中国医疗卫生领域央地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体系框架初步形成,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以解决。主要问题有:划分体系不够完整,缺乏系统的制度规范;部分事项,财政事权划分不明确,地方执行缺乏依据;部分事项财政事权划分不科学,职责交叉重叠;存在多种中央和地方分担比例,支出责任划分不尽合理;部分项目分散、多头管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

通过改革,《方案》力求在医疗卫生领域形成中央领导、权责清晰、依法规范、运转高效的央地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效率和水平。

《方案》的一大亮点在于,将“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常规免疫及国家确定的群体性预防接种和重点人群应急接种所需疫苗和注射器购置,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包虫病防控,精神心理疾病综合管理,重大慢性病防控管理模式和适宜技术探索等”确定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事项,划定为中央事权,由中央财政承担支出责任,适度强化了医疗卫生领域中央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