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气炸了!育婴师竟是乙肝患者 还偷用奶瓶喝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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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妈妈气炸了!育婴师竟是乙肝患者,还偷用奶瓶喝奶!

妈妈气炸了!育婴师竟是乙肝患者 还偷用奶瓶喝奶

图片说明:监控拍下育婴师用婴儿奶瓶喝奶

  为照顾还不满半岁的女儿,7月中旬,市民张女士在德林家政聘请了一位育婴师。刚来不久,张女士就通过家里安装的摄像头发现该育婴师在照顾孩子时动作粗暴、行为不规范。“她趁人不注意偷喝孩子奶瓶里的奶,喝完了接着拧上盖喂孩子。”张女士说,家人坚持带育婴师前去体检,结果发现她是一名乙肝患者。

  对此,德林家政的工作人员表示育婴师入职时提供了健康证,未对她进行体检,患有乙肝一事公司与育婴师本人均不知情。

  事先承诺

  育婴师身体健康 有十几年工作经验

  张女士的女儿刚出生不到半岁,夫妻俩工作较忙,双方父母也有长辈需要照看,所以孩子出生后一直在请育婴师帮忙照看。“原本那个帮忙的大姐人很好,不过她老家临时有事需要回去,就跟我们请辞了,只能重新找人。”张女士说,家里马上就开始着手寻找新人。

  查询过后,张女士向市内多家家政公司致电咨询,得到的答复大多是目前人手紧缺需要排队,至少要等1个月左右。“孩子需要照顾,我们也等不了这么长时间。”她说,多家公司里,德林家政是第一家回复说可尽快派人上门服务的。

  “家政公司告诉我,他们派来的这个育婴师有十几年的工作经验,在客户间口碑很好。”张女士介绍,德林家政向她出示了对方的健康证以及高级月嫂的资格证书,并在合同中承诺派的育婴师身体健康、业务过硬。检查无误后,张女士与德林家政签订了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时间为7月10日至8月10日。

  发现问题

  偷用孩子奶瓶 体检后证实患有乙肝

  7月11日,新请的育婴师来到张女士家服务,张女士发现情况跟德林家政介绍的有很大出入。“连小孩子洗脸和洗屁股用的盆需要分开都不知道,怎么看都不像经验丰富。”感到不对,张女士便在家中安装了摄像头。“一开始家里人也没想着看监控,是有天孩子爷爷上班时想孙女,才打开监控看了一下,没想到发现了问题。”视频中,育婴师在喂奶时猛烈摇晃奶瓶,将孩子从婴儿车中抱起的动作也比较粗暴,“觉得她照顾得实在不好,我们就向家政公司要求换人。”

  等待的时间里,张女士又曾多次查看监控,视频显示这名育婴师曾在给孩子喂奶时拧开了奶瓶,自己喝了半瓶后,拧上盖子接着给孩子喂奶,也曾在用毛巾擦完自己胳膊后,接着给孩子擦嘴。

  “前几次看监控时见她有时候会掀起衣服揉肚子,肚子上还贴着膏药。”发现对方和孩子混用生活物品后,张女士要求育婴师进行体检,对方几次推脱。8月1日,在德林家政公司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张女士带育婴师前往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对方竟是一名乙肝患者,“宝宝还这么小,免疫力原本就较弱,会不会染病我都不敢想。”

  德林回复

  患乙肝事先不知情 入职时也没有体检

  “乙肝的潜伏期在3到6个月,孩子现在是否染病也检查不出,可是签合同时对方明明保证育婴师身体健康,他们这就是欺骗。”张女士由于过度气愤忧心,目前已经病倒,正在住院治疗。

  出事后,这名育婴师已经离开张女士家,多次电话联系均无人接听。16日下午,德林家政的工作人员表示,公司与育婴师本人对其患有乙肝一事事先并不知情。

  交谈中得知,该名育婴师是德林家政的员工,7月中旬才刚刚在德林家政市中分公司入职,那么家政公司口中的“十几年工作经验,客户口碑很好”的依据是何?“她入职时介绍自己有多年经验,我们打电话去她原来的公司核实了一下。”上述工作人员说。

  这名育婴师入职前是否做过体检?该工作人员表示,公司的入职体检就是以健康证为准,两个月内的时间有效。“她的健康证是7月初办的,我们还需要再拉她去做检查吗?”她表示,公司后续会与张女士协商赔偿问题。

  记者调查

  对于育婴师这样的特殊家政服务人员,上岗前有没有特殊的要求?行业内有没有明确的相关规定?一纸健康证的门槛是否过低?……带着一系列的疑问,记者进行了查询和采访。

  母婴护理上岗前应体检,患有传染病的不能上岗

  2017年,国家发改委印发《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行动方案(2017年)》,其中明确,育婴员、养老护理员等职业实行上岗前健康体检。此外,对于母婴护理员、育婴师等家政服务人员,也有相应的行业标准。

  2016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GB/T 31771-2015号国标,以及山东省质监局发布的DB37/T 721-2007、DB37/T 1114-2008号地方标准中均要求从事母婴护理、育婴职业的工作人员不应患有传染病,其中DB37/T 721-2007还明确指出患有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携带者)不得上岗。

  对此,17日上午,济南市家庭服务业协会的工作人员表示,乙肝属于传染性疾病,产妇及婴儿本身免疫力较弱,作为长时间接触照顾的人员,母婴护理员、育婴师不应患有这类传染病。依照正规流程,雇主一方也要向家政公司讲明既往病史,双方都要做到公开透明,保证互相健康。

  “不过目前,行业内的标准还处在推荐阶段,并非强制性,大多依靠公司自律。”该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出现问题,雇主与家政公司协商不成的,可依靠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健康证不含乙肝检查,不能简单的代替体检

  “她来工作前也提供了健康证,我们是真没想到她能有乙肝。”对此,张女士一直有些疑惑。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幼托机构保育等5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拥有健康证,办理健康证时所涉及的检查主要涉及的疾病为痢疾、伤寒、活动期肺结核、皮肤病(传染性)和其他有传染性的疾病。济南市办理健康证的定点医院市中区人民医院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办理健康证的体检项目中,并不直接包含乙肝检查项,“只有显示肝功能异常的才会进一步检查,肝功正常的不会单独进行乙肝筛查。”

  根据张女士提供的这名育婴师体检单据,记者咨询了相关医生,医生表示育婴师目前是一名肝功能正常的乙肝患者,处于慢性期,仍然具有传染性。“虽然乙肝一般不经消化道传播,但长时间接触还是应该注意,如果混用餐具时恰好口中有伤口,同样存在传染风险。”

  对此,济南市家庭服务业协会的工作人员也表示,按照规范流程,家政公司在派遣母婴护理员、育婴师等家政人员前往服务前,应对其进行全面体检。“这类家政人员比较特殊,会跟雇主长期接触,像是乙肝五项这样的检查一定会做,确保没有传染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