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打"民族牌"、左手收黑钱右手卖评级?最严处罚来了:( 六 )

 

在多位基金公司固定收益部人士看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等债券市场主要外部评级机构多年来评级虚高的现象,与债券评级发行人付费模式有很大关系。

 

“目前国内债券评级主要是债券发行人付费模式,这与美国次贷危机之前,多只次级债券都是高等级债券类似,无论国内国外都存在发行人付费体系下,外部评级虚高的情况。美国次贷危机之后,这一现象有所改观,但也没有完全改为投资人付费模式。”华南一家基金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认为,将发行人付费模式改为投资人付费模式存在一定的现实困难。“由投资人付费模式或存在第一家机构付费,之后机构搭便车的可能,因此投资人付费模式难以完全推广”

 

上述华南固定投资总监建议,约束债券评级机构利益输送、评级虚高等现象最好通过加强行政监管等手段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