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局约谈大信及注册会计师( 二 )

关于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万方全、周仲东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

决定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万方全、周仲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你们执行的苏州市沧浪区昌信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信农贷)2014年、2015年年报审计项目〔报告文号:大信审字〔2015〕第15-00001号、大信审字〔2016〕第16-00001号〕进行了检查。经查,你们在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风险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