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严重超载超员 要判刑

看官辛苦啦!傻大方小编知道你找“客车严重超载超员 要判刑”这篇文章很久了,是否有种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的感脚呢?


正文开始:





本报讯(记者南开宇)人们时常可以遇见车辆超载或超员的现象,近日石家庄市裕华法院依法宣判了一起危险驾驶类案件,大客车司机宋某驾驶的大客车超员21人,被以危险驾驶罪判刑。此案也是自《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以来,石家庄市裕华区宣判的首例因客车严重超载而入刑的案件。





2016年8月9日,河北省高速交警总队石家庄支队接举报,称一辆大型客车超载。当天9时许,在该车辆经过裕华区新元高速收费站时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查额定乘员47人的大客车上竟载客68人,超过额定乘员21人。驾驶人宋某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宋某当庭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裕华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宋某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载客,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依法对被告人宋某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扩大了危验驾驶罪的入罪范围,将“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行为也纳入到刑罚范围。这也是自《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以来,石家庄市裕华区宣判的首例因客车严重超载而入刑的案件。法官表示,希望审判对社会起到引领作用,给习惯超载运营的司机敲响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