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称"央行直接监管"的融资平台宣判了!5000人"被( 四 )

 

犯罪事实是这样的。2009年3月,被告人董铭成立深圳市融资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深圳市融资城网络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并建立互联网投融资平台。

 

董铭等人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以投资理财、投资入股等方式非法集资,使用自融、“新包还旧包”、截留融资款等方法非法控制集资款,累计向5240人非法集资人民币49.45亿余元。

 

向5240人非法集资约50亿元,却并不是真正用于生产经营,且生产经营的盈利也不可能支付集资的本息,归还本息靠的是借新还旧模式,金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这个问题就大了,扰乱了金融秩序。

 

法院认为,被告人董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非法集资,集资后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生产经营活动的盈利能力不具备支付全部本息的可能性,且主要通过借新还旧归还本息,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