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血案,折射出“法无禁止皆可为”的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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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观察者网风闻社区作者 徐实】
滴滴近日再次被舆论推上了风口浪尖。
其实早在几个月前的2018年5月5日,就发生过空姐李明珠深夜被滴滴顺风车司机刘振华杀害的案件。该案反映出网约车的安全问题和司机资质问题,引起国内舆论的高度关注。当时滴滴一个劲儿道歉,并且宣布要开展“整改”。而今看来,“整改”不过是表面的说辞罢了——浙江乐清女孩小赵于8月24日下午13点乘坐滴滴顺风车前往永嘉,随即遭到司机杀害。在警方开展调查的第一时间,滴滴竟然以“用户隐私”为由,拒绝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是可忍孰不可忍。
滴滴顺风车出人命难道是偶然的吗?恐怕没人会相信。从滴滴顺风车的定位来看,年轻女孩出事反倒是必然。
翻开旧账看一看,滴滴顺风车面向司机的业务宣传充满了性暗示。滴滴曾发布的广告和文案里说的是啥?“浪漫的邂逅”,“移动相亲盛会”,“10分钟换一辈子”……嗯,请问这车到底是用来送人还是接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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