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跨境逃税!香港首次与内地交换金融账户信息( 七 )

这意味着中国个人在上述国家或地区拥有海外账户的相关信息将被税务机关掌握,随着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增加了反避税条款,中国个人利用海外账户逃避税将遭到严打,被稽查风险大幅提高,尤其是金额超100万美元的高净值人群。

目前包括中国在内至少有101个国家或地区承诺实施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这些国家或地区既包括新加坡、中国香港等中国海外账户比较集中的地方,也包括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等避税天堂。

个人海外账户信息“透明化”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纳税人通过境外金融机构持有和管理资产,并将收益隐匿在境外金融账户以逃避居民国纳税义务的现象日趋严重,而税务机关很难掌握本国纳税人的海外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这阻碍了各国打击这一逃避税行为。

在全球反避税浪潮下,各国税务机关只有联手进行信息自动互换,才能有效制裁跨境逃避税行为。为此,OECD在2014年发布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下称《标准》),具体由《主管当局协议范本》(MCAA)和《统一报告标准》(即CRS)两部分组成。前者是为了规范各国(地区)税务主管当局之间如何开展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工作的操作性文件,后者(即CRS)主要规定了金融机构收集报送外国税收居民个人和企业账户信息的相关要求和程序。